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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企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 [打印本页]
作者: 阿企有难 时间: 2016-3-10 17:06
标题: 民企的合法权益谁来维护
2013年12月李先生在郑州日产茂名京粤4S店购买一辆皮卡车,使用将近有3年时间,李先生车辆在广西途中发生燃烧事故。对此,车主李先生要求郑州日产茂名京粤4S店做出合理解释,并提出等同车价的事故补偿。在责任不明的情况下,京粤公司在为了将客户损失降到最低的人道主义前提下,提供补偿费用给予车主,但车主嫌补偿费用达到不他的心理平衡点,不按正常的法律途径进行协调,反而采取过激的行为。并已扰乱和违反企业生产正常经营秩序条例。已严重影响了京粤公司的正常营业,对京粤公司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请问?我们汽车企业上哪维权?企业的权益该由谁来维护呢?
对于李先生的车辆发生自燃事件后,京粤公司与厂家对此事非常重视,一方面与车主沟通协商处理,另一方面厂家表示如果该车是由于车辆质量原因引起自燃,厂家将给予车主更换新车或免费维修事故车。同时,京粤公司与厂家技术人员在事故发生后也及时赶赴广西勘察了解该车的情况,并出具了“现场初步勘察回执答复”,该勘察书面答复如下“由于车辆烧毁非常严重,目前已无法查明事故原因,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车辆存在客户私自加装低音炮和防盗喇叭现象,存在造成此次事故的可能性”,初步勘察排除因车辆质量原因引起的火灾。车主李先生的车辆私自加装了电子产品,存在造成此次事故的可能性,且在发生事故前,客户还刚刚完成车辆年审。还在其他无资质的维修厂进行过维修保养。
京粤公司一贯秉承客服第一、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的企业的理念。为促进本次事件尽快得到合情合理的解决,我们将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为此,我们郑重声明:
1、我们衷心感谢广大车主包括李先生对郑州日产茂名4S店产品的信任和厚爱。
2、截至目前,由于用户无法提供汽车燃烧直接原因及相关责任认定。本着对双方负责、特别是对广大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京粤公司建议能与车主共同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起火原因的鉴定工作,以便尽快取得权威的事故说明及责任认定。如属车辆质量问题,厂家及车商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3、郑州日产茂名京粤4S店将继续坚持“客户第一”的理念,争取此事件尽快得到圆满解决,以使消费者满意。并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见证和监督。
京粤公司作为茂名乃至粤西地区声誉度相高的汽车经销企业,合法经营,20年来依法纳税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相应贡献,壮大自身同时敢于担当,但却总遇到当今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常遇到的一个障碍,就是社会上一些人打着维权旗号,恶意申诉,这是对民营企业良好品牌的一个摧残。这对车商企业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茂名市京粤实业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
顾客不一定是弱者,企业也未必是强者。
面对罔顾法纪,蛮横无理的顾客,企业的维权之路又在何方?
作者: 晚星如你 时间: 2016-3-10 17:15
既然厂家和车商都已经提出第三方检测了,为何车主不肯聘请第三方呢?难道车主心里有“鬼”?
作者: 晚星如你 时间: 2016-3-10 17:15
建议车主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要动不动就去拉横幅,堵塞别人门口,这样做和敲诈勒索有什么区别呢?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6-3-10 17:45
我朋友车也加装过音响,不过是在有资质的维修厂安装的,所以当时出现了故障,厂家还是保修。建议车子还是要早有资质的维修厂来维护,不然就是开着一个炸弹在路上跑!
作者: 辉煌人生 时间: 2016-3-10 18:28
如果每个人有点事情都和他那样去拉横幅,堵人家门口,这世界估计大乱了
作者: 阳光下 时间: 2016-3-10 18:30
我亲戚是开小商店的,深有同感,有个客户买了益力多回去,一个多月没喝(保质期一个月),结果说我亲戚卖过期的,要求退钱,大闹了一番,最好逼得我亲戚花钱赶瘟神。
作者: 好123 时间: 2016-3-10 18:31
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见证和监督
作者: 好123 时间: 2016-3-10 18:33
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吧,闹起来对谁都不好
作者: 无忌 时间: 2016-3-10 20:30
消费者要保护,但是不能盲目的欺负商家
作者: 无忌 时间: 2016-3-10 20:31
如果说车子真是质量问题,车主应该大方请第三方来检测,用检测报告说话。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6-3-10 21:28
建立一个企业,一个品牌不容易,政府应该介入,保护消费者,也是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6-3-11 00:07
维护个人或群体(企业)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权利。但是维权道路之难、之艰辛是现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民企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维权问题,民企之间、民企与员工之问、民企与社会之间、民企与顾客间等等,都是民企在经营中遇到的,如果遇到不正当要求时,则需要维权!但民企维权之难在现社会中显得尤为突出。特别遇到流氓无赖无理侵害时,民企往往出现维权无力的状况,特别是出现聚众闹事、拉横幅、冲突时,执法部门经常没有强有力的执法力度来处理闹事者,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营业,造成经济的损失和声誉的破坏。
终观此帖,企业没有任何的推诿,积极和车主联系, 一方面与车主沟通协商处理,另一方面厂家表示如果该车是由于车辆质量原因引起自燃,厂家将给予车主更换新车或免费维修事故车。从中可以看出,厂家和企业都是一个有良心、负责任的公司!车辆刚年审完,证明车辆各项性能良好!而根据勘察书的答复,虽然无法查明事故原回,但却发现存在私自改装的现象,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可能性。在此种情形下,企业都对车主作出了赔偿!如此负责任的车企,难能可贵!
但车主不考虑本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要求赔偿达到自己的要求,本人对此表示理解,如果符合法律法规则支持。否则反对,(对于私自改装的车辆,明显违反车辆性能,好似保险公司都不在赔偿范围吧!)
往往维权之艰难,无赖能恶意申诉,好大程度上是执法力度不强,纵容了事件的恶性发展,就比如为什么年例期常塞车呢?道路本身并不窄,塞车全在于个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乱插,霸占它人车道而造成的,如果派出足够执法者到场疏通,维持秩序时先对不遵守交通规则者开具罚单,然后疏通,相信今后会减少这种现象(个人天真的想法)!同之,如果执法者强力执法,对于不按正常渠道,恶意扰乱正常经营秩序, 严重干扰和破坏经济市场的行为及时依法打击,针对那些居心叵测,动辄煽动舆论、敲诈勒索的流氓无赖绳之以法,绝不手软。相信会减少许多此现象!如果不能有效制止闹事行为,不仅企业遭受重大损失,而且助长了地痞流氓的嚣张气焰。并在社会群众中造成“只要敢闹、能闹就能得到实惠”的错误导向。严重威胁我国的法治根本,破坏和谐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话讲回来,无论个人,民企维持都是艰辛的,作为民企要维权,个人认为可以借鉴其它地方的做法,成立民企维权投诉中心(组织),因企业要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就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政策和法规,其次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闹事者,维护企业合法经营活动,为企业保驾护航。
作者: 紫色的风铃 时间: 2016-3-11 00:21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实在说不清只有法庭见面。
作者: 紫色的风铃 时间: 2016-3-11 00:21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实在说不清只有法庭见面。
作者: 无忌 时间: 2016-3-11 00:28
动不动就拉横幅,是不对的行为!
作者: 无忌 时间: 2016-3-11 00:32
车主是否心有鬼?
作者: 正义之音 时间: 2016-3-11 00:46
终观此帖,企业没有任何的推诿,积极和车主联系, 一方面与车主沟通协商处理,另一方面厂家表示如果该车是由于车辆质量原因引起自燃,厂家将给予车主更换新车或免费维修事故车。
作者: 正义之音 时间: 2016-3-11 00:48
从贴中可以看出,厂家和企业都是一个有良心、负责任的公司!
作者: 正义之音 时间: 2016-3-11 00:52
车主是否心怀鬼胎,想敲诈一笔呀!
作者: 奋妞 时间: 2016-3-12 16:34
我没什么话说,反正支持媒体网,跟着杨总就对了。
作者: 咱好美 时间: 2016-3-12 19:49
关注一下
作者: 风吹鸡蛋壳 时间: 2016-3-14 09:22
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才是最根本的办法,现在谁都说不清是谁的责任。
作者: 雨淇 时间: 2016-8-3 07:24
质量问题就商家处理
作者: 雨淇 时间: 2016-8-3 07:25
如果是人为就车主的事了
作者: 紫色的风铃 时间: 2016-8-3 09:13
是呀。一直以为群众和个人都是弱势群体。往往商家和企业的利益大家却忽略了。一样需要保证正常的权益呀。
作者: 小欢 时间: 2016-8-3 09:40
解释
作者: 小欢 时间: 2016-8-3 09:40
支持下
作者: 虎虎生威 时间: 2016-8-10 00:20
了解下情况
作者: 虎虎生威 时间: 2016-8-10 00:20
关注媒体网,了解民生
作者: 虎虎生威 时间: 2016-8-10 00:20
常关注媒体网,让人受益匪浅
作者: 荷塘月色 时间: 2016-8-19 00:01
关注下
作者: 荷塘月色 时间: 2016-8-1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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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荷塘月色 时间: 2016-8-1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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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人鱼 时间: 2016-8-25 00:18
了解情况
作者: 美人鱼 时间: 2016-8-25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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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人鱼 时间: 2016-8-25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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