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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台湾男子娶两老婆被法院判决合法 3天陪大的4天陪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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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十一哥
时间:
2013-9-17 12:58
标题:
台湾男子娶两老婆被法院判决合法 3天陪大的4天陪小的
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中一名庄姓男子2000年与钱姓妻子离婚,同年在单身状况下又跟刘姓女子结婚,两人只有公证没有登记;一年后,庄某又跟前妻复合,还去登记结婚,前妻又变回太太发现丈夫在外似乎还有一个女人,一气之下状告两人撤销婚姻关系,但法官认为,两段婚姻都确实存在,也都合法。目前庄姓男子每周一至周四陪刘某,周五至周日与钱某睡。
大享齐人之福又可以合法,这是台中地方法院的最新判决。法官认为,庄姓男子当年跟太太离婚时,证人印章是盗刻的,离婚本来就无效,也代表婚姻关系存在;但庄某另一段婚姻对象刘小姐并不知道整个过程,也嫁给了庄某,法官认定刘某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婚姻关系也是有效的。
两段婚姻都确实存在,也确实合法,一夫二妻还有法院认证,的确是罕见判例,当事人钱小姐表示,“法条错误,为什么我要承担,她只跟法院说她是善意无过失,就真的是善意无过失吗?”钱某大喊司法不公,竟然法官让他的老公可以合法享受齐人之福,到底怎么回事?
这段关系实在太过错综复杂,当年钱小姐跟老公庄先生在2000年离婚,没多久前夫又娶了另一个刘小姐,两人只去法院公证没登记;一年后,钱某又跟老公复合还登记了,前夫隐瞒重婚,等到钱某发现时,前夫与刘某的孩子都已经生了,只好状告两人撤销婚姻,因重婚罪已过追诉期,庄某获不起诉确定。
法官认为,刘小姐也是不知情的第三者,两人确有公证结婚,性生活属合法行为,也不起诉确定。所以婚姻关系是仍然存在的,也等于两段婚姻都是有效。
台中地方法院庭长指出,“后婚的配偶,她是善意的且无过失的第三人,所以后婚的配偶权益,也应该受到保障。”
钱姓女子表示,“我先生要我就是这样子过一辈子,我不知道法律的瑕疵,为什么我要承受这些, 他(先生)钻着法律的漏洞,现在法律又给他当靠山,他依着这个(判决)文,这边(婚姻)有效,那边(婚姻)也有效,那所以就是公家(与人共事一夫)。”
钱小姐很无辜,但其实刘小姐更无辜,这位齐人庄先生4天陪小的,3天陪大的,但女人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哪愿意与人共事一夫?虽然法院如此判定,但她说绝对不会接受,一定会再上诉。
作者:
水瓶座
时间:
2013-9-18 00:11
越南也可以
作者:
精锐
时间:
2013-9-18 01:27
水瓶座 发表于 2013-9-18 00:11
越南也可以
无法无天,历史倒退了
作者:
水瓶座
时间:
2013-9-29 15:13
精锐 发表于 2013-9-18 01:27
无法无天,历史倒退了
新催势
作者:
道友请留步
时间:
2013-9-29 17:38
这才是真正的左拥右抱哪
作者:
音乐无国界
时间:
2013-9-29 21:09
爽YY
作者:
前线狙
时间:
2013-10-30 01:03
作者:
李如
时间:
2018-10-19 00:37
咁都得,这法官太乱来了吧
作者:
李如
时间:
2018-12-1 00:22
这法官也是奇葩了
作者:
风雨同路小龚
时间:
2018-12-18 00:25
这样都有?
作者:
李如
时间:
2018-12-20 00:29
台湾的法律有点奇葩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9-2-27 09:37
这样还合法?要改制度了!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9-3-2 12:44
这样子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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