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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信宜洪冠镇:最“牛”的公务员能强拆邻居房屋吗? [打印本页]
作者: 静工 时间: 2013-10-28 09:09
标题: 信宜洪冠镇:最“牛”的公务员能强拆邻居房屋吗?
信宜洪冠镇:最“牛”的公务员能拆邻居房屋吗?
2013年10月13日下午一时许,洪冠镇政府农村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刘x南(听说还是个主任呢),利用自己的特殊“强势”,亲自率领兄弟(刘深)及几名民工将其邻居——信宜市洪冠镇翻稿村委会山心垠头村民小组80多岁农民(刘*昭、朱*芳)夫妇自建新房二楼的砖墙触意“强拆”,锤开一个大洞并导致结构损坏而危及安全,两位暮年老人在被拆后的“危楼”里居住,身心惫受煎熬,终日惶惶不安,身体每况愈下,病卧在床。
为什么要“强拆”?据当地村民讲:图片中正面的房屋是老人刘*昭、朱*芳夫妇(子女给钱)于2012年在自己老宅基地范围内“折旧建新”的,去年底落成进住,权属有《土地使用证》为凭。屋门前是一条3米多长、宽2米的公共巷道。当洪冠镇农村办刘“主任”今年在刘*昭、朱*芳房屋左侧前方建屋时,擅自将地基往公巷道移出0.8米,挡住邻居门前0.8米。当建筑到2楼时,又计划将楼面往公巷飘出1.2米,严重妨碍了刘*昭、朱*芳夫妇房屋的正常通风、采光,也严重影响了邻居房屋的景观。刘“主任”强调的理由是:有一户(刘“主任”曾帮其成功申请到政府的泥砖房改造补助款)同意他做出公巷0.8米及二楼飘出1.2米,而严重忽略了东南西北“四至”户主签字这个“要件”。在其农办主任的“强势”心理支配下,不经协商一致就“强拆”邻居房屋了。当地群众说:刘“主任”更“牛”的是,去年因协商此事,竟将80岁老人朱*芳暴打致轻伤,洪冠派出所尚存案底。对上述强拆邻居房屋砖墙一事,直到两位老人报警、洪冠派出所出警干预后才停止侵害,但目前此案尚未有任何进展,八旬老人十分郁闷:难道刘主任在洪冠一手遮天?
群众认为:
1,农村房屋地界的是非曲直也许不敢妄加评论。但依法调处而非“强拆”,应是一个国家公务员的“常态思维”,“强拆”涉嫌知法犯法!
2,既然是“公巷”怎可自已侵占?
3,就算不属侵占,《民法》中也有“相邻权”的约束;
4,远亲不如近邻。农村人能住到一方,成为隔壁邻居,也算有“缘分”。人老几辈,都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刘“主任”这样做,会不会让后代笑话…?刘主任这样“牛”有什么背景?希望有关部门查一查!
【链接】 相邻权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原则: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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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宮亦馨 时间: 2013-10-28 09:27
这都什么人?
作者: 静工 时间: 2013-10-28 09:33
南宮亦馨 发表于 2013-10-28 09:27 
这都什么人?
牛吗?
作者: 麒麟山碱性矿泉 时间: 2013-10-28 09:43
06-07年经常去洪冠。
呵呵。
作者: 蔷薇花开 时间: 2013-10-28 10:01
现在的房屋,违建的很多,建成后再罚款的多了去。有几个违建的被强拆的?只要不闹大,还不是罚款了事。
作者: 蔷薇花开 时间: 2013-10-28 10:03
不过在信宜,自己违建了还拆别人的房屋的真是第一次见。
作者: 南宮亦馨 时间: 2013-10-28 10:03
静工 发表于 2013-10-28 09:33 
牛吗?
太牛了
作者: 披荆斩棘 时间: 2013-10-28 10:20
朗朗乾坤,没有王法了?!
作者: 游子思乡 时间: 2013-10-28 10:35



这就是我们的公务员??
作者: 拖鞋 时间: 2013-10-28 10:37
这已经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务员,怎么可以这样子犯法

作者: 静工 时间: 2013-10-28 10:52
蔷薇花开 发表于 2013-10-28 10:01 
现在的房屋,违建的很多,建成后再罚款的多了去。有几个违建的被强拆的?只要不闹大,还不是罚款了事。
也不能以强凌弱
作者: 静工 时间: 2013-10-28 10:53
蔷薇花开 发表于 2013-10-28 10:03 
不过在信宜,自己违建了还拆别人的房屋的真是第一次见。
这就是牛主任
作者: 静工 时间: 2013-10-28 10:54
拖鞋 发表于 2013-10-28 10:37 
这已经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务员,怎么可以这样子犯法
有点以强凌弱
作者: 书书 时间: 2013-10-28 10:54
想必这公务员后台挺硬的。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3-10-28 10:55
现在公墓员是牛,以后被人做了就狗了
难道楼主那片天是黑的,沒法管了?
作者: 难忘玖捌 时间: 2013-10-28 11:29
是有点牛
作者: 曾经做过搭客佬 时间: 2013-10-28 11:34
从图中看来,楼主有误导视听之嫌,实在好难将那么靓的一栋楼与“80岁老人自筹”等惹人同情的字眼扯上边,
作者: 前线狙 时间: 2013-10-28 11:50
有后台的吧
作者: 前线狙 时间: 2013-10-28 11:51
拖鞋 发表于 2013-10-28 10:37 
这已经是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务员,怎么可以这样子犯法
可能公务员有后台的吧
作者: 前线狙 时间: 2013-10-28 11:53
静工 发表于 2013-10-28 09:33 
牛吗?
太牛了
作者: 一些事一些情 时间: 2013-10-28 12:27
原来”牛“字是不简单的
作者: 微微忘了笑 时间: 2013-10-28 12:54
过分
作者: 感恩 时间: 2013-10-28 13:17
这公务员来头不小呀
作者: 今晚有约 时间: 2013-10-28 13:49
这样还有天理的,有关部门真的要关注下才得啊
作者: 拖鞋 时间: 2013-10-28 13:53
前线狙 发表于 2013-10-28 11:51 
可能公务员有后台的吧
欺负老人的人,我超级鄙视
作者: 拖鞋 时间: 2013-10-28 14:02
静工 发表于 2013-10-28 10:54 
有点以强凌弱
那是赤裸裸地欺负人嘛
其实占地问题最烦人了
但是要是每个人都抱有一颗为他人着想的心,安安分分地做人,我相信这些都不会是太大的问题
我家因为刚好在一条路旁边,以前修路规划时,要求屋地建房子的时候要让出一点路,我爸爸还不是很认真地让出了,而隔壁家偏要占那路的一点地,现在大车出入都很不方便,我想等有天政策下来的时候,他家不拆也得拆了...
所以说,人呀,还是不能太贪心。
作者: 茂名飞仔 时间: 2013-10-28 14:08
这样的事情应该利用法律去对付她``
作者: 镜花水月 时间: 2013-10-28 15:40
也太嚣张了吧...
作者: 小小月光 时间: 2013-10-28 15:48
还有天理吗?
作者: 隨風飄零`-彪 时间: 2013-10-28 16:36
作风问题
作者: 班长 时间: 2013-10-28 17:04
真利害,要给个宣传专版
作者: 前线狙 时间: 2013-10-29 00:27
拖鞋 发表于 2013-10-28 13:53 
欺负老人的人,我超级鄙视
对
作者: 紫气东来 时间: 2013-10-29 02:01
这样的事情应该利用法律去对付她``
作者: 夜空中最亮的星 时间: 2013-10-29 09:15



作者: 皮鞋 时间: 2013-10-29 10:47



顶起来
作者: 没好人 时间: 2013-10-29 18:05
挖狗洞吗?
作者: 光中余 时间: 2013-10-30 22:12
送呈宝盖车哥查阅!
作者: 欧仔 时间: 2013-10-30 23:38
强占还打人我都见过。
作者: 乐于助人 时间: 2013-11-1 07:45
帮你转信宜市委阅
作者: 粤西狼人 时间: 2013-11-7 15:16
,那刘猪任是城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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