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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兄弟们,我要走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十一哥    时间: 2013-11-7 16:43
标题: 兄弟们,我要走了
本帖最后由 十一哥 于 2013-11-7 18:10 编辑

:兄弟们,我要走了,哥得出去避避风头了。据说11月11号通缉全国单身帅哥: 有点帅的判5年,帅的判10年,非常帅的判20年。 我现在已经上飞机了,像我这样的被逮到基本是要被枪毙的, 唉…真羡慕你们,啥事没有! 祝大家光棍节快乐了
作者: 前线狙    时间: 2013-11-7 18:43
十一哥要判20年
作者: 前线狙    时间: 2013-11-7 18:43

作者: 微微忘了笑    时间: 2013-11-7 22:09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3-11-7 23:42
别忙跑,我和你搞错了
作者: 前线狙    时间: 2013-11-7 23:52

作者: 前线狙    时间: 2013-11-7 23:52

作者: 前线狙    时间: 2013-11-8 02:22
@茂名飞仔  你不单身了
作者: 十一哥    时间: 2013-11-8 05:37
我走后谁会想起我
作者: 墙纸    时间: 2013-11-8 08:17
这怎么办是好?
作者: 南宮亦馨    时间: 2013-11-8 08:43
走吧,记得回来就好
作者: 桃桃姐    时间: 2013-11-8 09:45
风头过后记得回来
作者: 难忘玖捌    时间: 2013-11-8 10:25
十一哥被逮到基本是要被枪毙了
作者: 珍惜    时间: 2013-11-8 11:57
来我这吧。你那身才二百万
作者: 茂名飞仔    时间: 2013-11-9 14:09
前线狙 发表于 2013-11-8 02:22
@茂名飞仔  你不单身了

单身呀``但是可以尽快找一个的嘛``
作者: 茂名飞仔    时间: 2013-11-9 14:10
十一哥 发表于 2013-11-8 05:37
我走后谁会想起我

那就不要走``留下来``
作者: 前线狙    时间: 2013-11-9 18:06
茂名飞仔 发表于 2013-11-9 14:09
单身呀``但是可以尽快找一个的嘛``


作者: 阳光下    时间: 2014-12-7 12:47
单身现在是罪\/
作者: 无刷机    时间: 2014-12-7 12:54

走吧,记得回来就好
作者: 阳光下    时间: 2014-12-7 16:15
呵呵
作者: 阳光下    时间: 2014-12-7 21:06
呵,
作者: 傻妹    时间: 2014-12-8 02:45

作者: 丰行天下    时间: 2014-12-8 02:56
走吧,别再让我看到你,不然你又要请我食饭了,嘿嘿、、、
作者: 老彭    时间: 2014-12-8 06:04
我们会想你的
作者: 半城烟雨    时间: 2014-12-8 11:00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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