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查,所谓的“14K组织”就是以上这群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在微信群里各种吹嘘,所谓的“约架”从来就只是在嘴上“乱跑火车”,所谓的“刀”“枪”就是怕人家觉得自己不够狠、不够有“实力”而使劲编造出来的。组织去“围堵”二中、四中,“围堵”博铺的邱某海(网名“14K开山祖师啊迪”“时光列车”)居然一直在深圳打工……你们是真的那么无聊吗?真的以为只是在网上扮演“黑社会大哥”就没事吗?你们不是说不管犯了什么事都是今天“进去”明天“出来”吗?现在出不来了吧?网络可不是法外之地,还是认认真真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接受法律的严惩吧!
在这里,蜀黍给大家科普一下,为何“14K”成员在网络上“喊打喊杀”也会涉嫌寻衅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所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大家能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切勿在生活中、在网络中实施各类违法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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