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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5 08:55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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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宮亦馨 发表于 2013-4-25 09:39 没我分,路过走人
拖鞋 发表于 2013-4-25 09:49 轨迹怎么不邀我呢~~
乐于助人 发表于 2013-4-25 10:06 这段时间忙到七彩似的,都在帮网友解决民生难题,力所能及的事,轨迹老大抬举了!。也不知到时能否赴约,如 ...
灰色轨迹 发表于 2013-4-25 10:06 知道你在百里之外,故未提及!绝非歧视,多些理解!
灰色轨迹 发表于 2013-4-25 10:13 温馨提示及更正:轨迹非老大,只是极度平凡的农村仔而已! 前不久,得罪权贵,幸有乐版主帮忙解决,以 ...
灰色轨迹 发表于 2013-4-25 10:07 知道你在百里之外,故未提及。绝非歧视,多谢理解!
会说话的哑巴 发表于 2013-4-25 09:50 只喝开水清洗肠胃,准备吃狗肉
美美 发表于 2013-4-25 12:38 我们要联名打扁他
拖鞋 发表于 2013-4-25 12:38
美美 发表于 2013-4-25 12:29 居然没我们的份?打他
小小月光 发表于 2013-4-25 10:20 祝继续丰收!
美美 发表于 2013-4-25 13:08 难道你不舍得打?
南宮亦馨 发表于 2013-4-25 13:28 算了,我小人物不敢对领导有意见
美美 发表于 2013-4-25 12:32 一点诚意都没有?竟然没叫我?你如果叫了,就算我在千里之外我也要赶回来吃你那飘香的东城狗肉。
美美 发表于 2013-4-25 12:34 追随你的脚步那么久,好不容易等到你发财,你小子竟然忘恩负义?名单没我名字?
灰色轨迹 发表于 2013-4-25 15:41 无时无刻不折服于南姑娘的谦逊。
南宮亦馨 发表于 2013-4-25 15:56 都是跟轨迹学的,而且我说的就是事实
灰色轨迹 发表于 2013-4-25 16:05 其实不然! 轨迹普通会员,而南姑娘是德高望重的版主、人见人爱的坛花,若说其轨迹为领导,总感觉折 ...
南宮亦馨 发表于 2013-4-25 16:27 你是总版,谁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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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轨迹 发表于 2013-4-25 17:28 南姑娘不是一般的能说会道呀,普通会员都可以说成了总版主! 又:另外一个属于本人马甲 ...
灰色轨迹 发表于 2013-4-25 15:44 此话当真?
灰色轨迹 发表于 2013-4-25 15:48 温馨提醒及更正: 一,你没有追随过我,你在市区及省城来回穿梭,我在羊角镇的边陲小村,还来追随可言 ...
贫下中农 发表于 2013-4-25 18:05 没有我名字,路过拿分走人
美美 发表于 2013-4-25 17:58 l乐版说我一直追随你,我好想实现这个理想
南宮亦馨 发表于 2013-4-25 18:13 我请你,来东莞
拖鞋 发表于 2013-4-25 13:43 我比较喜欢看人打架~~
音乐无国界 发表于 2013-4-25 20:09 有呢咁噶嗜好 好狂
贫下中农 发表于 2013-4-25 18:21 东莞就不去了,广州下个月初必去。
小师弟 发表于 2013-4-25 22:47 看也无用,白流口水,拿分走人
乐于助人 发表于 2013-4-25 18:17 不要总拿我说事好吗? 我只想静静默默地做好自己应做的一切工作.
美美 发表于 2013-4-26 17:03 小师弟,来广州我请你吃饭。
小师弟 发表于 2013-4-26 19:19 何月何日呢?
飞马哥 发表于 2013-4-25 09:41 中午开始留肚!
游子思乡 发表于 2013-4-25 18:37 我都想吃狗肉!! 好怀念茂名噶狗肉!
萧峰 发表于 2013-4-25 14:36 我又不是羊角周边的、更不是重量级人物,所以不在受邀之列
灰色轨迹 发表于 2013-4-25 15:43 何须联名呀,轨迹一介农村仔,目不识丁,加之手臂又不够你的粗,轨迹束手就是!
美美 发表于 2013-4-26 21:28 无需择日,即日
美美 发表于 2013-4-26 21:38 叫轨迹来东莞,我过去
南宮亦馨 发表于 2013-4-27 08:08 這很好,就怕我請不動人家,不如你開口唄
小师弟 发表于 2013-4-26 22:09 系吗,这么关照
美美 发表于 2013-4-27 13:21 当然,不关照你关照谁呀?
小师弟 发表于 2013-4-27 17:32 谢谢!
美美 发表于 2013-4-27 21:09 无需客气
灰色轨迹 发表于 2013-4-27 21:14 弱弱问声,我去请吗?
美美 发表于 2013-4-28 13:27 强强的回答:来咯
灰色轨迹 发表于 2013-4-28 13:51 可否报销往返双程车费?
美美 发表于 2013-4-28 14:05 这不成了妹子大过主人婆?
贫下中农 发表于 2013-4-28 20:25 我也去行吗
灰色轨迹 发表于 2013-4-28 19:39 管它什么大。能报销就行!
美美 发表于 2013-4-29 01:14 行啊,既然都说到这份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