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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偷被抓后装聋哑人 半夜说梦话被看守所室友举报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牛    时间: 2013-4-27 11:13
标题: 小偷被抓后装聋哑人 半夜说梦话被看守所室友举报

       不少嫌疑人装聋作哑,企图以“零口供”的形式逃脱法律责任,警方说零口供也可定罪

       重庆晨报讯 (见习记者 姜雅娟)聋哑人作案后拒不交代罪行怎么办?昨日,记者从巴南区警方获悉,鱼洞派出所的民警日前在打击公交车扒窃犯罪中,抓获了两名正在实施扒窃的犯罪嫌疑人。

       偷窃被抓,两小偷不说话

       4月7日上午,鱼洞派出所反扒队员封先勇、陶宇、蒋国松,在街面和环城车上执行反扒任务。

       上午10时许,鱼洞二校,一名20来岁、身高170CM,寸头、身着绿色衬衣、手提大挎包的男子,和一名头发扎一条马尾、身穿一件黑白相间外套的女青年,一前一后上了朝鱼胡路方向行驶的196路环城车。由于两人形迹可疑,反扒队员跟上了该车。

       当车行至巴县大道三公司路段时,女子向四周作迅速观察后移到青年男子身后,男子左手提挎包遮挡,右手伸向身旁一名女乘客的挎包,拉链被拉开,一个长方形黑色条纹钱包落入男子手中。

       说时迟那时快,隐藏在乘客中的反扒队员迅速将两名小偷控制住。

       二人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审查,但二人脸上带着抵触情绪,并咿咿呀呀地比划着。民警请到一位市局专家当手语老师兼心理专家,协助审讯。

       面对手语老师的温柔攻势,女生小雨用两只手来回比划,交代自己是“90后”,今年20岁,上学只上到初中,来自重庆市南川区。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小雨为聋哑人。

       经讯问,小雨对自己伙同他人实施扒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男子拒不交代其身份以及案情,也没有任何愿意交流的迹象。对该男子进行骨龄测评后,得知男子骨龄18.4周岁以上,无其他身份信息。

       聋哑人怎么说起了梦话?

       这名无名氏被送进了看守所。一天晚上,和他关在一起的另外一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大旺(化名)听到有人在说梦话,大旺循声探寻,发现无名氏的嘴正一张一合。一句句的梦话怎么会从一个聋哑人口里出来?

       第二日,大旺便将情况反映给警察。

       “由于大旺是有前科的犯罪嫌疑人,他说的话还不能完全相信。”得知情况的民警很谨慎。

       “虽然嫌疑人无名氏自始至终不愿开口,但在大量的人证、物证面前,警方也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办案民警说。在办案过程中,他们也碰到过类似的现象,很多嫌疑人装聋作哑,企图以“零口供”的形式逃脱法律责任,但最终都难逃法律制裁。

       目前,犯罪嫌疑人小雨和无名氏涉嫌扒窃罪,已被巴南警方刑事拘留。



作者: 乐于助人    时间: 2013-4-27 11:24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作者: 郑香兰    时间: 2013-4-27 11:47
这个是惯偷
作者: 音乐无国界    时间: 2013-4-27 16:08
罪加一等~
作者: 人之初    时间: 2013-4-28 07:40
音乐无国界 发表于 2013-4-27 16:08
罪加一等~

这个是必然。
作者: 沉默是金    时间: 2013-4-28 10:41
想逃罪责,妄想。
作者: 蓝天白云    时间: 2013-6-26 00:44
多行不义
作者: 老牛    时间: 2013-6-26 01:01
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3-6-26 00:44
多行不义

多行不义必自毙!
作者: 新青年    时间: 2013-6-26 09:40

作者: 2135565    时间: 2013-6-26 21:25
老牛 发表于 2013-6-26 01:01
多行不义必自毙!

还是踏实好,,
作者: 芳华园    时间: 2015-8-11 10:20
我就是来逛逛论坛
作者: 一枪打爆头    时间: 2015-8-25 00:08
咁纸噶??
作者: 野菊花    时间: 2015-11-16 15:41
有点了解状况了。。
作者: 挚爱太平洋    时间: 2015-11-18 02:09
呃,这是个问题吧
作者: 白花蛇舌草    时间: 2015-11-24 19:06
也是那么一回事吧
作者: 马青青    时间: 2015-12-1 17:45
又过来逛逛媒体网
作者: 花落谁家    时间: 2015-12-1 17:48
好奇葩,说梦话害了自己
作者: 乜哥乜哥    时间: 2016-11-13 18:58
来来来,大家来围观围观?
作者: 黑白照    时间: 2016-11-15 00:04
罪加一等~
作者: 夜猫    时间: 2016-11-15 00:05
可以检查得出的吧
作者: 夜猫    时间: 2016-11-15 00:05
这样都得?
作者: 漫步人生路    时间: 2016-12-21 07:37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作者: 漫步人生路    时间: 2016-12-21 07:37
想逃罪责,妄想。
作者: 小乐淘淘    时间: 2016-12-21 13:12
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作者: 敢于未来    时间: 2016-12-21 18:32
严惩
作者: 漫步人生路    时间: 2016-12-24 07:08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作者: 漫步人生路    时间: 2016-12-24 07:08
多行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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