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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台男子与妻子离婚带小三当见证 元配收钱后怒撕协议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牛    时间: 2013-6-19 00:10
标题: 台男子与妻子离婚带小三当见证 元配收钱后怒撕协议

       华夏经纬网6月1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一蔡姓男子脚踏两条船,在“小三”陈女要求下,蔡向元配提议离婚,元配要求27万新台币现金与一只金戒指当离婚条件,两人签协议时,蔡带“小三”当见证,元配火冒三丈,收钱后撕毁协议书,蔡拿着碎纸片到警局提告。

       据报道,51岁蔡姓男子与陆籍林姓元配曾经有过一次离婚,当时也是为陈女(42岁)介入,离婚后蔡难忘旧爱,夫妻复婚,元配并借24万元给蔡做生意。

       但蔡“再婚”后仍与陈女藕断丝连,在陈女怂恿下,日前又再度决定与元配离婚。元配虽然爱着蔡,但也愿意尊重蔡的决定,要求蔡提出27万现金与一只金戒指(价值3万元),就愿意签署离婚协议书。

       蔡因生意失败,只好跟友人调头寸,又怕元配收了钱之后翻脸不认帐,找了两名友人及陈女在签离婚协议时到场当见证人。

       “要我签离婚,还找小三来耀武扬威!”元配说,日前签约时,才发现陈女也在场,还当她与丈夫离婚的“见证人”,但她没有马上发作,等丈夫把现金交付后,才把离婚协议书撕毁,随即转头就走。

       蔡当场傻眼,到派出所提告元配涉及“强制罪”;蔡表示,钱是跟朋友借的,如果妻子翻脸不认人,他跟朋友难交代,只好诉诸法律。

作者: 腾云龙    时间: 2013-6-19 00:42
费柴的男人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3-6-19 08:28
一个好笑的悲剧
作者: 长眠的种子    时间: 2013-6-19 10:56
江海多鱼 发表于 2013-6-19 08:28
一个好笑的悲剧

一个好笑的喜剧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3-6-19 11:32
长眠的种子 发表于 2013-6-19 10:56
一个好笑的喜剧

悲喜各有睇法
作者: 蓝天白云    时间: 2013-6-19 12:48
有戏睇
作者: 蓝天白云    时间: 2013-6-19 12:49
有戏睇
作者: 烂泥糊壁    时间: 2013-6-23 00:19
哦呵呵,都是女人惹的祸。
作者: 暴雨天使    时间: 2013-6-23 09:52
顶起来,
作者: 音乐无国界    时间: 2013-6-24 07:54
标题: RE: 台男子与妻子离婚带小三当见证 元配收钱后怒撕协议
烂泥糊壁 发表于 2013-6-23 00:19
哦呵呵,都是女人惹的祸。

呵呵,矛
全都是吧,一个巴掌拍矛响个
作者: 新青年    时间: 2013-6-24 09:47

作者: 孤独朝圣    时间: 2013-6-24 10:22
钱收了,婚没离
作者: 心灵的呼唤    时间: 2015-8-16 11:51
好极了
作者: 心灵的呼唤    时间: 2015-8-16 11:52
婚还没离就小三登场了,活该
作者: 心灵的呼唤    时间: 2015-8-16 11:53
无良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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