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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翰荣与茂名中院相呼应的博文10 [打印本页]

作者: 朱国瑜    时间: 2014-12-16 13:31
标题: 李翰荣与茂名中院相呼应的博文10
     本月11日10时23分,李翰荣用手机编发了这条博文。
     小说和影片《七十二家房客》中的人物,有一个警号为369的警察。该片放映后,人们就有样学样地戏称警察叔叔为369了。粤语频道现在每天都在播出改编的电视连续剧。而看多了该剧的李翰荣,自然就将买下谭天柱贪官集团那栋烂尾楼仅得40套住房的人家,改称为72家业主了。两封诬告陷害信中摁了指模的60多人签名,假得实在离谱。
    按理,与高州市城南派出所很熟的李懂等人,既然能获取我最新的个人信息,那么让本事通天的黑老大出面,了解光明磊落的我是否注册了马甲和哪个网民是谁,是举手之劳的事。然而,大智若愚、每天密集地在我博客发表评论的网络枪手李翰荣,老是说我有几个马甲,还诈笨吃虾米地说那个尾号为369的网民就是我。
    白天上下班、晚上闭门不出在家里用电脑上网写文章的我,结果在自称“大记者”的李翰荣的笔下,成了一个“日夜到处编造故事”的人。
    一直受到幕后保护伞极力庇护的谭天柱和李广等一帮贪官集团重要成员,最终在我事实清楚和证据确凿的不断实名举报下,都一一地被送去监狱做灯泡了。当年负责调查的茂名市纪委工作人员,总是感叹我掌握的东西比他们了解的多。邓海光在任茂名市委书记时,也说过我举报的内容大多是事实的话。现在,我公开实名举报黑老大、李懂、劳承全、古金辉、李劲等人严重涉嫌了刑事犯罪,其中的证据就来自于黑老大那份完全违法违规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李懂等绿头苍蝇被迫公布的几份“混账”、黑老大和李懂等人胆大妄为地炮制的几份极其虚假法律文书、李劲被抓现行的滥用职权等等。至于黑老大等被举报人严重涉嫌犯罪的其他事实,因自己既不是调查人员也不是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我只能向有关部门提供可靠的线索。但关键的证据,我是不见鬼子不挂弦的。
    然而,林建辉为院长的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4月份起接到我实名举报材料的调查和侦查机关还未向我正式反馈、甚至目前仍在继续调查和侦查的情况下,在税务机关已经初步查出李懂等绿头苍蝇掌控的东郊公司逃税了近10万元的情况下,在非法地剥夺了我这个刑事被上诉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的情况下,居然认定我公开实名举报李懂等人的材料,就是诽谤了劳承全一人、在形式上符合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有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竟然要法官干调查和侦查机关的活,竟然枉法裁判地撤销了茂南区法院的依法裁定、指令该院一定要立案受理劳承全对我的恶人先告状。在保护伞严密庇护下至今毫发无损的被举报人李懂和古金辉,于是趁机向我发难。黑老大、黄永明、梁广胜等人,也在蠢蠢欲动。
    实名举报斐然成绩有目共睹的我,事实清楚和证据确凿地实名举报黑老大和李懂等绿头苍蝇的我,在中央刚刚作出依法治国决定之时,在第三个市委书记刚刚被抓、司法腐败已经积重难返的茂名市,就被茂名中院强令要坐在刑事被告席上了。
    以下是李翰荣在第一句话里与茂名中院相呼应的博文:
    朱369,你日夜到处编造故事捏造事实上网害人,口是心非。专讲别人臭汗味,不知自己一身骚,骚味冲天。难怪你说茂名是腐城,原来都是你老朱乱拉乱撒搞臭,搞腐。你就是条粪坑狗,全茂名都被你搞得到处都臭,你应该早死早着,不要再污染茂名的空气环境,使茂名空气早日清新甜美。

附李翰荣此博文的截图:




作者: 无刷机    时间: 2014-12-16 17:44
健康最重要  
作者: 无刷机    时间: 2014-12-16 17:44
健康最重要   
作者: 无刷机    时间: 2014-12-16 17:54
  不是吧  
作者: 无刷机    时间: 2014-12-16 17:54
  不是吧
作者: 阳光下    时间: 2014-12-17 21:17
人正,义正,心正.
作者: qq363693229    时间: 2014-12-17 21:35
。。。。
作者: 茂名鸭王    时间: 2015-8-2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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