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昨天下午,全国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昌灿和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在茂名分会场收听收看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这是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新《环境保护法》将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新《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要切实抓好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要加紧制定完善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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