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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州市大坡镇金湾电站储水库造成人间惨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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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逍遥自在
时间:
2015-1-5 07:12
标题:
高州市大坡镇金湾电站储水库造成人间惨祸
诉求书
高州市大坡镇金湾电站储水库造成人间惨祸
大坡镇人民政府:
我叫卢秀珍,是高州市大坡镇双桥村委会大田朗村人。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早上,我的丈夫吴绍初送孙女去双桥小学上课后返到家中,便即去金湾电站起网捕鱼,过了好一会儿,我发现丈夫还未回家,便焦急地去库区寻找,却发现丈夫所乘的竹筏横在水里,人却不见踪影,便马上找到电站工作人员,告知我丈夫在库区里,并要求马上拉闸放水救人,但令人气愤的是电站(工作人员吴进初)无动于衷。说不可能在库区里溺水,我焦急万分,又哭喊着告诉了大田朗村民小组长(吴盛新),本村群众闻讯赶来,村委会干部也及时赶到,在大家气愤万分异口同声的抗议下,电站的管理人员才被迫放水救人,如果从人道上当时电站立即放水救人,或许还有救生的希望,可是,宝贵的时间已逝去,我的丈夫却被活活淹死在库区,情景惨不忍睹。
当惨剧发生后,金湾电站的负责人不是积极地派员参加善后工作,而是避而不见,电话不接,好不容易通过双桥村委会干部联系上电站负责人,却被告之,电站认为溺水事件与金湾电站完全无关,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以上的事实,当前依宪、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法治社会里,金湾电站的建成,本应造福一方,但在事实中,可以看出金湾电站只顾个人企业效益,而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管理不力,把人的生命视为草芥,岂不是危害一方?住在水库区周边的全体民众们,为吴绍初溺水库中,金湾电站不可理谕的做法感到不可思议,令人非常之寒心。自古以来,我们的祖祖辈辈就靠这河道捕鱼,社会不断向前发展,修建金湾电站,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为社会服务,这是无可非议的。根据电站规定,在这次出事河道捕鱼是合法的,并不触犯相关规定。但金湾电站经营管理不严格,在险情出现,家属请求开闸救人时,理应采取应急措施,开闸救人,但电站负责人不予理睬,反而草率人命,藐视国家法律、法纪,连起码的仁、德、见死必救的心都没有。在当前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和谐法制社会里,电站负责人如此言行,激起库区周边群众的严励抗议和愤怒,他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令人心寒,公理何在?天理何在?金湾电站负责人麻木不仁的做法激起死者家属与至人民群众情绪爆发,我们强烈要求如下:
一:要求上级人民政府为群众作主,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在库区的群众溺死的恶性事件。
二:强烈要求金湾电站经营者,给予溺水死者经济相应补偿,并派人对死者家属进行慰问.
三:坚决要求金湾电站完善相关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并安装好全部的护栏及路灯,认真执行例行巡逻管理制度,避免悲剧的事情再发生。
四:以上诉求和请求,希望上级人民政府依理、依规、依法给我们一完整的答复。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5-1-5 09:18
围观关注
作者:
高州辉少
时间:
2015-1-5 10:58
特别关注
作者:
高州辉少
时间:
2015-1-5 10:58
希望上级人民政府依理、依规、依法给我们一完整的答复。
作者:
牵手一生
时间:
2015-1-5 16:01
关注中
作者:
星光灿烂
时间:
2015-1-5 19:18
一个成年人到河中打鱼,应知道自己的危险性,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人如果溺水,就算电站放水也来不及了,还是节哀顺变吧,后人要牢记教训,水深危险,注意安全。
作者:
焰火爆发
时间:
2015-1-5 19:53
关注中,跟踪到底
作者:
才哥
时间:
2015-1-5 21:21
希望上级人民政府依理、依规、依法给我们一完整的答复
作者:
奋妞
时间:
2015-10-15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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