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媒体网
标题:
男子“陌陌”约女子宾馆开房 事后勒索女方家属
[打印本页]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5-1-13 06:57
标题:
男子“陌陌”约女子宾馆开房 事后勒索女方家属
四川籍男子肖某通过“陌陌”约一女子鲍某,两人在福州一宾馆客房内发生关系。次日中午11时许,肖某以给鲍某转账为由,骗取了鲍某的银行卡及密码,之后拿走其两部苹果手机。随后,肖某用这两部手机分别向鲍某的父母、姐弟发送短信,扬言“若不汇来20万,就轮奸鲍某并将其毁容”。双方讨价还价后,商定将赎金降为5万元。随后,鲍某家人立即报案,肖某勒索未能得手。当日下午5时许,肖某被警方抓获。近日,鼓楼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此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14210459121074.jpg
(119.24 KB, 下载次数: 22)
下载附件
2015-1-13 06:57 上传
作者:
哈根达斯
时间:
2015-1-13 07:47
呵呵……偷鸡不成蚀把米…活该
作者:
伸张正义
时间:
2015-1-13 10:24
贪心
作者:
牵手一生
时间:
2015-1-13 15:44
活该
作者:
焰火爆发
时间:
2015-1-13 17:25
神经病越来越多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5-1-13 17:31
抵她........
作者:
永远輝煌
时间:
2015-1-14 00:05
甘噶事都有
作者:
永远輝煌
时间:
2015-1-14 00:05
唉。悲伤
作者:
富二代
时间:
2015-1-14 00:06
神经病越来越多
作者:
紫色的风铃
时间:
2015-1-14 00:39
溅男。活该。
作者:
老彭
时间:
2015-1-14 05:57
才两年多,10年也不为过啊,混蛋 一个,应该好好惩罚
作者:
伸张正义
时间:
2015-1-14 23:43
有点害怕
作者:
伸张正义
时间:
2015-1-14 23:43
未知死来
欢迎光临 茂名媒体网 (http://www.mmmt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