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媒体网

标题: 男子“陌陌”约女子宾馆开房 事后勒索女方家属 [打印本页]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5-1-13 06:57
标题: 男子“陌陌”约女子宾馆开房 事后勒索女方家属
四川籍男子肖某通过“陌陌”约一女子鲍某,两人在福州一宾馆客房内发生关系。次日中午11时许,肖某以给鲍某转账为由,骗取了鲍某的银行卡及密码,之后拿走其两部苹果手机。随后,肖某用这两部手机分别向鲍某的父母、姐弟发送短信,扬言“若不汇来20万,就轮奸鲍某并将其毁容”。双方讨价还价后,商定将赎金降为5万元。随后,鲍某家人立即报案,肖某勒索未能得手。当日下午5时许,肖某被警方抓获。近日,鼓楼区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此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14210459121074.jpg (119.24 KB, 下载次数: 22)

14210459121074.jpg

作者: 哈根达斯    时间: 2015-1-13 07:47
呵呵……偷鸡不成蚀把米…活该
作者: 伸张正义    时间: 2015-1-13 10:24
贪心
作者: 牵手一生    时间: 2015-1-13 15:44
活该
作者: 焰火爆发    时间: 2015-1-13 17:25
神经病越来越多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5-1-13 17:31
抵她........
作者: 永远輝煌    时间: 2015-1-14 00:05
甘噶事都有
作者: 永远輝煌    时间: 2015-1-14 00:05
唉。悲伤
作者: 富二代    时间: 2015-1-14 00:06
神经病越来越多
作者: 紫色的风铃    时间: 2015-1-14 00:39
溅男。活该。
作者: 老彭    时间: 2015-1-14 05:57
才两年多,10年也不为过啊,混蛋 一个,应该好好惩罚
作者: 伸张正义    时间: 2015-1-14 23:43
有点害怕
作者: 伸张正义    时间: 2015-1-14 23:43
未知死来




欢迎光临 茂名媒体网 (http://www.mmmtw.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