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新闻报道,某男子因为一时的冲动,一脚踢没了十万元。事情是这样的:某男子在外打工,今年赚了一些辛苦钱,为了显摆自己赚钱了,过年的时候提了一辆QQ小汽车,本来是一件好事情,谁知道回家以后看到全村几乎家家户户都买了汽车,并且都比自己的汽车好,该男子感觉没面子,心情很不高兴。过年的时候和朋友喝了一顿酒,喝的晕晕的,晚上开车到楼下的时候看到一辆汽车,霸占了自己的车位,男子看到这辆车比自己的车矮,不值几个钱,所以他上去就猛踹2脚,当时车的警报就响了。男子心里害怕想跑,结果当场被抓,经查看被踹的汽车是一辆奔驰超跑豪车,维修费需要十万多元,男子提出用自己的QQ车抵偿损失被拒绝,该男子被刑拘,还要赔偿豪车的维修费用。
关于本案的法律问题:有些网友认为,赔钱并维修对方的豪车就可以了,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种看法不妥,因为本案中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该罪的关键点就是看涉及的数额是否巨大,如果被踹的是一辆QQ维修费几百元,就构不成犯罪,但是本案被踹的是奔驰豪车,维修费达10万多元,已经满足了数额较大这个条件,所以涉嫌犯罪。我们平时做事一定要小心,不要冲动们特别是在喝酒的情况下,喝酒误事,大家需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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