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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下月实施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小月光    时间: 2013-8-14 00:16
标题: “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下月实施

本报讯 (记者钟宏连)为规范车船税征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明确了车船税征管相关问题,并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告明确,客货两用车依照货车的计税单位和年基准税额计征车船税;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涉及的整备质量、净吨位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税款;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征收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

该公告只是针对一些因质量原因而退车的车主,目前有些车主总是会大意到忘记去交纳车船使用税。在南城做生意的廖先生就两年没有去交车船使用税,汽车要年审的时候才记得要去交纳该税费,但是已经产生了滞纳金。在此建议各位车主朋友们,按时交纳车船使用税,避免滞纳金的产生

(广州日报)


作者: 烂泥糊壁    时间: 2013-8-14 00:43
万税万税万万税!
作者: 乐于助人    时间: 2013-8-14 04:34
烂泥糊壁 发表于 2013-8-14 00:43
万税万税万万税!

民怨民怨民民怨!
作者: 走出低谷    时间: 2013-8-14 06:41
车船税是否合理,合法依据是什么?请给民众一个说话。
作者: 道友请留步    时间: 2013-8-14 09:43
年年有难难,岁岁有税税
作者: 长眠的种子    时间: 2013-8-14 09:48
今年1月开始佛山已经实施没有缴纳车船税不让年审。
作者: 音乐无国界    时间: 2013-8-14 18:49
万税万碎
作者: 小小月光    时间: 2013-8-14 21:45
烂泥糊壁 发表于 2013-8-14 00:43
万税万税万万税!

偷税漏税增值税。。。。。。。
作者: 小小月光    时间: 2013-8-14 21:46
长眠的种子 发表于 2013-8-14 09:48
今年1月开始佛山已经实施没有缴纳车船税不让年审。

我们这里也是了。。。。。。。
作者: 小小月光    时间: 2013-8-14 21:47
走出低谷 发表于 2013-8-14 06:41
车船税是否合理,合法依据是什么?请给民众一个说话。

强烈要求给一个合理的说法!
作者: 唱一曲☆暖心    时间: 2015-8-29 09:33
路过
作者: 唱一曲☆暖心    时间: 2015-8-29 09:34
税税年年,年年税税
作者: 唱一曲☆暖心    时间: 2015-8-29 09:35
不懂这些
作者: 唱一曲☆暖心    时间: 2015-8-29 09:36
顶起
作者: 李珊珊    时间: 2015-11-21 15:32
我就是来逛逛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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