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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关注:恶人先告状的劳承全等3人上诉案明天下午宣判 [打印本页]

作者: 朱国瑜    时间: 2015-7-22 22:56
标题: 请关注:恶人先告状的劳承全等3人上诉案明天下午宣判
    在上诉期限最后一天的今年5月25日,被我不断实名举报严重涉嫌多宗刑事犯罪、却象谭天柱贪官集团重要成员凌远国一样恶人先告状的劳承全、古金辉、李懂,向茂名中院提起了上诉,请求撤销茂南法院的一审裁定、认定我犯诽谤罪成立并追究我的刑事责任。
    此后,劳承全等3人及其2个远道而来并长时间待在高州的“死磕律师”,被人看见经常往高州公安局等部门跑动,刻意获取新的证据。而总是嫌钱多、其主要领导私下说我实名举报逃税简直就是累人累物并吩咐手随便应付一下我就算了的高州地税局,在严重超时达半年之久的“认真”调查后,不仅依然拒绝向我反馈最终查实劳承全等人恶意逃税的具体金额,还不依法将这宗涉案金额巨大的逃税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依照法律规定,劳承全等人要求改判我有罪的3宗上诉案须在本月25日之前结案。昨天下午,一直在望穿秋水地等候茂名中院通知前去领开庭传票、做好了一切出庭准备的我,突然接到茂南法院的电话通知,说受茂名中院委托该院决定在明天下午3时代行宣判。
    今天上午,到茂南法院领取20张旁听证的我,顺便旁听了我朋友周权忠被指控诈骗银行880万元贷款一案的第三次开庭审理。有人妄图先用莫须有刑事罪名重判周权忠后再用民事起诉夺得一半其市值4亿多元出让土地的该案,必将也即将成为被我以连续剧形式揭露腐城司法非一般黑暗的又一靶子。
    今天傍晚,收到我短信请求约见其主要负责人的省委第二巡视组,回复说待这几天在外开会的领导返回茂名后再作决定。在走完向省委巡视组综合反映问题的程序后,我就要向中央反映了。
    腐败与反腐败,从来都是你死我活的殊死决战。亡我之心不死的谭天柱贪官集团、高州刘汉曾仕权等人及其在腐城的强大保护伞,唯有用黑社会杀戮和公权力碾压的双重手段,才能彻底除掉我这个在反腐路上出生入死了多次的心腹大患。刚才又有人打电话提醒我在这段时间务必要注意人身安全,还说黑老大的亡命杀手已经出动,一逮住机会就对我一击毙命。茂南法院某庭长在2011年5月10日的庭审一结束就说要判我败诉后,公开实名举报才第10天的我就在此前一直毫无征兆的同年7月16日雨夜,遭到黑老大3个外省亡命杀手用匕首和砍刀的当街当众砍杀灭口。
    劳承全等3人上诉之后始终不开庭审理就进行的明天宣判,要么是维持一审裁定,要么就是改判我有罪且立即将我羁押进去先封口后灭口。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2 23:47
贼喊做贼自古以来存在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2 23:47
实名举报很容易出事,中国法律体制不完善。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2 23:48
保佑你早日渡过难关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2 23:49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2 23:50
好人难斗恶人,但邪不胜正。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2 23:50
善恶到头终有报的
作者: 7034    时间: 2015-7-22 23:57
如情况属实,愿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保佑你一生平安。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15-7-23 00:01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作者: 夜猫    时间: 2015-7-23 00:55
好人会平安的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7-23 06:46
恶有恶报,天在看
作者: 静如    时间: 2015-7-23 07:10
胜利永远属于正义者的
作者: 画尽意在    时间: 2015-7-23 07:38
邪不胜正
作者: 风吹鸡蛋壳    时间: 2015-7-23 09:33
关注!!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7-23 11:55
故乡情深 发表于 2015-7-22 23:49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讲得太好了!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7-23 11:55
静如 发表于 2015-7-23 07:10
胜利永远属于正义者的

希望吧!但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作者: 夜猫    时间: 2015-7-23 13:02
社会还是光明的
作者: 夜猫    时间: 2015-7-23 13:02
相信政府吧
作者: 夜猫    时间: 2015-7-23 13:02
相信政府吧
作者: 铃铛    时间: 2015-7-23 13:55
祝好运。
作者: 7034    时间: 2015-7-23 16:58
加油,天会助你的
作者: 静如    时间: 2015-7-23 18:10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作者: 无心无肺    时间: 2015-7-23 18:51
相信法律,公平,公正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7-23 19:10
  群众举报是加强监督、遏制腐败、打击犯罪的重要手段。 但是,由于当前我国举报人保护在立法领域存在明显的缺陷和疏漏,实践中,举报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惨遭打击报复现象屡有发生,尤其是现实中各类“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于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致使许多举报英雄“流血流汗后又流泪。”
作者: 唱一曲☆暖心    时间: 2015-7-23 19:16
连黑社会都出动了
作者: 弹指之间    时间: 2015-7-23 19:16
当然不能依据恶人先告状。恶人先告状,就因为自己是恶人,没有真理和正义,所以要借先声夺人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抢占道义制高点。区分恶人好人,要以其人言行为依据,以法理公论为准绳。不是以自吹自擂为标准。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无从考究,不必争论。但成人的善恶,是品格修为决定的,是有社会公理判断的,不是自吹自擂的。
作者: 弹指之间    时间: 2015-7-23 19:17
当然不能依据恶人先告状。恶人先告状,就因为自己是恶人,没有真理和正义,所以要借先声夺人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抢占道义制高点。区分恶人好人,要以其人言行为依据,以法理公论为准绳。不是以自吹自擂为标准。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无从考究,不必争论。但成人的善恶,是品格修为决定的,是有社会公理判断的,不是自吹自擂的。
作者: 弹指之间    时间: 2015-7-23 19:17
当然不能依据恶人先告状。恶人先告状,就因为自己是恶人,没有真理和正义,所以要借先声夺人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抢占道义制高点。区分恶人好人,要以其人言行为依据,以法理公论为准绳。不是以自吹自擂为标准。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无从考究,不必争论。但成人的善恶,是品格修为决定的,是有社会公理判断的,不是自吹自擂的。
作者: 向前行    时间: 2015-7-23 19:24
关注中
作者: 超拼搏    时间: 2015-7-23 19:58
恶人先告状,真恶心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3 20:02
社会太黑,尽量不要实名举报。
作者: 向前行    时间: 2015-7-23 20:06
不容易啊
作者: 丰行天下    时间: 2015-7-24 23:50
故乡情深 发表于 2015-7-22 23:49
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

真知灼见呀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4 23:52
好人会赢的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4 23:53
但愿你渡过难关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4 23:53
好人难做的社会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4 23:54
伤成这样蛮严重的,早日康复。要注意安全,保佑你平安了。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15-7-25 08:16
在法律面前只要有理不怕人恶,
作者: 梦飞翔    时间: 2015-7-25 09:52
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作者: 三角仔    时间: 2015-7-25 09:58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作者: 三角仔    时间: 2015-7-25 09:58
胜利属于正义者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9 10:53
丰行天下 发表于 2015-7-24 23:50
真知灼见呀

呵呵我经常关注社会百态新闻的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7-29 10:54
丰行天下 发表于 2015-7-24 23:50
真知灼见呀

黑社会中有好人,党政机关一样有坏人。
作者: 丰行天下    时间: 2015-7-30 00:27
故乡情深 发表于 2015-7-29 10:53
呵呵我经常关注社会百态新闻的

社会精英人士
作者: 丰行天下    时间: 2015-7-30 00:28
故乡情深 发表于 2015-7-29 10:54
黑社会中有好人,党政机关一样有坏人。

嗯?不敢认同前一句
作者: 小朱仔    时间: 2015-7-30 01:08
实名举报很容易出事,中国法律体制不完善。
作者: 挚爱太平洋    时间: 2015-8-2 13:33
大致都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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