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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LV”包竟然是信宜制造 [打印本页]

作者: 可连接    时间: 2015-10-15 12:00
标题: “LV”包竟然是信宜制造

(网络配图)


    信宜市旧水泥厂开发小区内信宜人李某和高州人植某,为牟取暴利,竟私下生产假冒的“LV”品牌手袋。近日,信宜法院对该起制假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植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李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案情回放
    植某(女)今年48岁,从2014年的3月开始,她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情况下,租用位于信宜市旧水泥厂开发小区吴某的自建屋二楼,开设了一间皮具加工厂。后植某雇请了李某(28岁)等10多名当地工人为其生产手袋。期间,植某为牟利,在未经“LV”品牌手袋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指使李某等人加工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LV”手袋。其中,李某主要从事开料(即剪裁)等工作。后李某在得知植某生产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LV”品牌手袋后,却仍然愿意帮助她从事假冒生产。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11月,信宜市公安局民警经群众举报,在植某的皮具加工厂内当场查获成品“LV”品牌的手袋76个。后经广州市正本清源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鉴定,该76个手袋均是假冒注册商标的手袋;经茂名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76个手袋总价格为60.8万元。后检察机关以植某、李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向信宜法院提起了公诉。

    近日,信宜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根据植某、李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植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李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说法
    被告人植某、李某无视国家法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公诉机关指控两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在本案共同犯罪中,植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李某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植某、李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遂作出了上述的判决。
茂名晚报记者 成果阳


作者: 杰仔杰仔    时间: 2015-10-15 21:04
中国制造
作者: 杰仔杰仔    时间: 2015-10-15 21:05
中国假货太多了
作者: 阳光心灵    时间: 2015-10-15 22:45
侵权了,要负法律责任的
作者: 意在笔前    时间: 2015-10-16 00:36
假货真多啊
作者: 意在笔前    时间: 2015-10-16 00:36
挂住你一下
作者: 奋妞    时间: 2015-10-18 04:07
赞一个
作者: 月季花    时间: 2015-10-18 19:30
打击制造假冒商品
作者: 月季花    时间: 2015-10-18 19:31
依法处置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10-18 21:14
天朝假货无处不在生产制造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10-18 21:14
假货利润高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10-18 21:15
中国对于黑心企业处罚太轻了
作者: 旧青年    时间: 2015-10-18 21:21
有前途
作者: 打破的杯子    时间: 2015-10-26 20:01
看看
作者: 那滴清水    时间: 2015-10-26 20:01
路过,支持一下楼主
作者: 秋意渐浓    时间: 2015-10-26 20:01
过来顶下楼主
作者: 徐小芝麻    时间: 2015-10-26 20:01
楼猪说得对
作者: 星光灿烂    时间: 2015-10-26 21:56
另一方面可见到“LV”手袋的爆利。
作者: 故乡情深    时间: 2015-10-26 23:32
假货多得离谱
作者: 我行我素    时间: 2015-10-27 00:10
我冇钱,什么Lv,LG等等与我无关
作者: 我是百耶公    时间: 2015-10-27 00:10
多来媒体网了解下
作者: 我是百耶公    时间: 2015-10-27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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