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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进行时:天津原市长黄兴国收受4003万余元 一审获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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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9-25 17:34

正文摘要:

       2017年9月2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黄兴国受贿案,对被告人黄兴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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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谁家 发表于 2017-9-26 08:55
贪得无厌
飞跃梦想 发表于 2017-9-26 00:48
大学生掏个鸟窝都判了十四年,黄国兴贪污受贿了4千万才判十二,是不是判得太轻了。
飞跃梦想 发表于 2017-9-26 00:45
判得太轻了。
多情多义 发表于 2017-9-26 00:17
判的太轻了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7-9-26 00:15
应该重判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7-9-26 00:13
贪腐了四千零叁万才判十二年,判得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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