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媒体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查看数: 1521 | 评论数: 1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18-1-8 19:07

正文摘要: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 ...

回复

琴舞飞扬 发表于 2018-1-8 19:32
作为电动车业内人士建议大家,充电要作到:
1,充电时长不能超过8小时,
2,不能使用劣质充电器,
3,充电器要平放,不能吊着充,
4,不能在太阳下充电,
5,充电空间要通风,不要在家里或楼梯间。

QQ|茂名媒体网新浪微博|客服QQ: 1132836688|电话:13428161108|茂名媒体网免责声明:本论坛(mmmtw.com)所载所有内容皆为网友上传。 本论坛只为网友提供空间和平台,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QQ:1132836688 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的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茂名|茂名论坛|茂名人|手机版|茂名新闻|360导航|关于我们|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0428号 ( 粤ICP备2023141084 号-1 )  

GMT+8, 2025-9-24 20:10 , Processed in 0.435667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