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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与小三到摩铁偷情遭捉奸 判赔1100万 [打印本页]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5-6-19 20:33
标题: 男子与小三到摩铁偷情遭捉奸 判赔1100万

据台湾“中央社”18日报道 台中张姓男子与小三到摩铁约会,被妻子捉奸在床,张男签下和解书,愿支付妻子11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事后却反悔未付,地院今判张妻胜诉。

台中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张男与小三3年前在汽车旅馆偷情,结果被妻子会同员警捉奸在床,张男签下和解契约书,同意将房产过户给妻子。去年6月张男与小三又到汽车旅馆偷情,结果再度被妻子会同员警捉奸在床,双方再度签下和解契约书,原房产过户改为设定抵押权720万元。

此外,张男与小三须给付张妻精神损害赔偿1100万元,并约定数日后就要以现金或汇款方式给付。

事后,张男与小三否认有通奸行为,且和解协议书未提及“通奸”二字,所以不愿给付。

法官认为,张男与小三不论是否有通奸事实,并无审究必要,且和解契约书约定明确,判决张男与小三应给付张妻110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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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月季花    时间: 2015-6-19 20:36
还敢有小三吗
作者: 月季花    时间: 2015-6-19 20:36
还敢有小三吗
作者: 从头开始    时间: 2015-6-19 21:45
这种男人不要也罢了
作者: 幸运星    时间: 2015-6-19 22:32

作者: 幸运星    时间: 2015-6-19 22:36
有钱就是任性,宁可赔1100万元给老婆,也要和小三一起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5-6-19 22:53
都是小三惹的祸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5-6-19 22:53
可恨的男人
作者: 一路有你    时间: 2015-6-19 22:53
贱女人
作者: 从头开始    时间: 2015-6-22 20:41
小三就是贱
作者: 阳光下    时间: 2015-6-26 21:54
钱都没了
作者: 活人活心态    时间: 2015-6-27 19:44
女人,了不起。不能平宜了距
作者: 天涯倦客    时间: 2015-8-5 20:06
有点了解状况了。。
作者: 大智    时间: 2015-8-19 10:06
确实是那么一回事
作者: 笑春风    时间: 2015-8-22 21:07
呵呵
作者: 奋起的农二代    时间: 2015-8-24 09:46
看看
作者: 静如    时间: 2015-8-24 11:19
怕未
作者: 你知我情深    时间: 2015-9-13 14:52
支持一下
作者: 美丽人生    时间: 2015-9-14 16:31
呵呵
作者: 静如    时间: 2015-9-16 16:33
问你还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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