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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化州一男子连朋友的汽车也偷!这种朋友被判刑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梦之花好月圆    时间: 2019-8-8 08:58
标题: 化州一男子连朋友的汽车也偷!这种朋友被判刑了!
原标题:临时起意 盗取朋友汽车,化州一男子获刑并处罚金

化州男子小罗与小劳本来是要好的朋友,但小罗因为贪念而背弃友情。他趁朋友不备,盗取小车备用钥匙,将小劳向朋友借来的车辆盗走,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日前,化州法院公开审理了该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小罗有期限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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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2018年4月10日晚上,因为小劳与小罗二人要去参加同学聚会,小劳便向其朋友借了一辆雅阁小车搭载小罗一起去。次日凌晨1时许,聚会结束,在小劳送小罗回家途中,小罗趁小劳下车到便利店买水之机,临时起意从车内储物箱盗走该车的备用钥匙及现金人民币25元。到凌晨5时许,小罗用盗来的备用钥匙将小劳停放在化州某公寓门口的小车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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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早晨8时许,小劳到楼下欲将小车送还朋友时,却发现该车已被盗走,便立即向派出所报案。经公安民警调取公寓小区监控录像及排查取证,快速锁定小罗为嫌疑人,并对他进行刑事拘留。经过公安民警的盘查,小罗对其所犯盗窃罪供认不讳。经物价部门认定,该小轿车价值人民币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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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法院认为,被告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由于被告人能够当庭认罪,悔罪态度好,并且被盗车辆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发还给受害人,没有造成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后,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茂名日报


作者: 风雨同路小龚    时间: 2019-8-8 09:06
必须严惩
作者: 小小周    时间: 2019-8-8 09:07
盗窃要受到惩罚
作者: 玲玲    时间: 2019-8-8 12:46
偷窃犯法必追究!
作者: 玲玲    时间: 2019-8-8 12:47
偷窃犯法必追究!
作者: 杨子颖    时间: 2019-8-9 06:44
猪朋狗友来的
作者: 吴凤丹    时间: 2019-8-9 08:03
严惩处罚
作者: 风雨同路小龚    时间: 2019-8-9 08:43
这是什么朋友啊,小偷一个
作者: 星星之火    时间: 2019-8-9 09:09
是不是傻?
作者: 吴凤丹    时间: 2019-8-12 09:21
这种朋友太可怕了
作者: 吴凤丹    时间: 2019-8-12 09:21
这种朋友太可怕了
作者: 心静如水    时间: 2019-8-13 11:21
这种朋友不值得深交
作者: 心静如水    时间: 2019-8-14 10:06
连朋友的车都偷,真是人渣来的
作者: 心静如水    时间: 2019-8-15 09:30
加强处罚
作者: 杨子颖    时间: 2019-8-16 06:37
猪朋狗友,没错
作者: 杨子颖    时间: 2019-8-17 06:58
这是什么朋友,酒肉朋友
作者: 心静如水    时间: 2019-8-20 09:18
这算什么朋友,人渣
作者: 杨子颖    时间: 2019-8-21 06:34
猪朋狗友,损害利益
作者: 吴凤丹    时间: 2019-8-21 08:42
这种朋友要早点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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