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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集资改了管道暖气还不热 供热公司做出解释 [打印本页]

作者: 永辉    时间: 2014-12-4 08:08
标题: 集资改了管道暖气还不热 供热公司做出解释


徐女士正在挨个试楼道内的供暖管道的温度。 本报记者 张晶 摄

  本报12月2日讯 (记者 张晶) 近日,开发区金城小区住户徐女士反映说,楼内供暖设施由供热公司改造后,家中暖气还是不够热,多次反映无果,而且供热改造花费不公开,供热公司表示,在改造之前用户家中私装供热设施,按规定不达标不应负责,供热改造花费公开没有前例。

  2日上午,在金城小区26号楼3单元徐女士家里,徐女士说,2007年搬进来时自己找外面的工人安装了地暖。暖气一直这么供着,但从2009年就开始不热。据介绍,整个3单元用户的室内供热施舍并没有在供热公司投资安装,大家在2007年前后先后自己找工人安装了管网。

  据记者了解,因为暖气一直不怎么热,在2014年3月初,大家终于商量妥,集资将楼内的管网进行了改造,每户集资500元,12户共6000元,本想改造完冬天会暖和,但大家还是觉得家里不暖和。

  同住一栋楼的刘女士住在6楼,到中午12点多的时候,客厅的温度计显示不到18摄氏度,“现在中午有阳光,阴天的时候家里根本达不到这个温度。”

  “当时商量好我们集资交钱,采购完材料给我们看发票。”徐女士说,这是当时已经说好的,但是发票的事一直没兑现。改造完的暖气依然没有让大家满意,自然联想到工程质量问题,所以大家一致想看看花费明细。

  供热公司回应从未公开过改造花费明细

  对此,烟台开发区热力总公司负责客户服务的工作人员答复说,该小区3单元的用户改造前私自安装过供热设施,如果温度不达标,供热公司按规定不应担责。

  此外,记者从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了解到,在未经供热公司允许时,用户确实没有权利自己安装暖气设施,按照供热管理办法属于违规行为。

  然而,对于今年3月份楼内管道改造花费明细不公开一事,金城转热站外协施工负责人栾先生告诉记者,之前提出两种方案,一种是用户自己采购,另一种是用户集资,施工方负责采购。用户选择了第二种方案。

  开发区热力总公司的客服工作人员称,公开明细史无前例,需要向上级请示。



作者: 伸张正义    时间: 2014-12-21 22:17
路过...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2-24 08:24
知道了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2-24 08:25
公开明细史无前例,需要向上级请示
作者: 金山二少    时间: 2014-12-24 08:25
支持下
作者: 小卒难挡    时间: 2015-9-6 21:38
楼猪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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