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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 市区公共场所车辆保管业务已停止 [打印本页]

作者: 正气凛然    时间: 2014-12-29 15:21
标题: 注意 市区公共场所车辆保管业务已停止


昨日,记者从茂南公安分局了解到,根据工作需要,该局车辆管理站设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的车辆保管站已于12月17日全部撤销。次日起,该站停止了车辆保管业务。

    连日来,网友对此进行了热议,议论声中有赞有弹。记者在论坛上看到,有的网友说“未必是好 事,无人看车不踏实,总觉得有贼眼注视着”;“有人看着小偷会顾忌一些,没有人看他们会更加大摇大摆”。市民翟女士也觉得“今后公共场所停车绝对很乱,应该保留,加强管理就是”。但也有网友认为“公共场所顾名思义是公家的,应该无偿停车,不应该收费”,甚至有网友说道:“以前最讨厌的是沃尔玛商场门口路边的那些大妈,用根红绳拦起来就收费,开始还是拦一小场区域,后来越来越多地方被她们拦起来收费,真是太可恶了。”

    据了解,该局车辆管理站自从2000年11月15日开始,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置车辆保管站,至今年12月18日正式停止。车辆保管站已经正常运作了14年之久,每年市民交给该站保管的摩托车多时达80多万辆次,少时也有70多万辆次,偶有丢失,该站则作全额赔偿。不仅方便了广大市民群众,也有效地遏制了摩托车被盗案件的发生。

    据茂南公安分局有关人员介绍,市区主要公共场所车辆保管站撤销之后,茂南公安机关将加大对这些场的巡查监控力度,坚持露头就打,决不手软。茂南警方提示,今后市区主要公共场所如再出现车辆保管站,则属非法。



作者: 茂名飞仔    时间: 2014-12-29 15:28
好消息……以后不用交保管费用了真开心
作者: 勿忘我    时间: 2014-12-29 15:31
真好,支持
作者: hgl0668    时间: 2014-12-29 16:02
好事一桩
作者: 江海多鱼    时间: 2014-12-29 16:10
则属非法
作者: 美好日子    时间: 2014-12-29 16:10
不准乱收费,很好。
作者: 美好日子    时间: 2014-12-29 16:10

作者: 易先生    时间: 2014-12-29 16:22
好消息……以后不用交保管费用了真开心
作者: 易先生    时间: 2014-12-29 16:22
支持
作者: 焰火爆发    时间: 2014-12-29 17:43
请问市人民医院大门口还在收费吗
作者: 丰行天下    时间: 2014-12-29 19:11
真好,停车不用交费了!
作者: 无刷机    时间: 2014-12-29 19:20
我觉得的 取消了不一定是件好事。花一块钱给管理员,等于给爱车买了一份全额赔偿的保险啊
作者: 伸张正义    时间: 2014-12-29 19:37
非法了吗?
作者: 伸张正义    时间: 2014-12-29 19:37
只要不收钱,就不说非法
作者: 阿伍摄影    时间: 2014-12-29 20:36
这一停,是不是会对偷车贼有利呢
作者: 奋妞    时间: 2015-9-25 10:53
不错,顶一个,支持媒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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