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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琼瑶诉于正案二审维持原判 [打印本页]

作者: 辉煌人生    时间: 2015-12-18 19:13
标题: 琼瑶诉于正案二审维持原判
中新网12月18日电 今日上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在微博晒出法院判决书,称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并透露,判决即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被告方赔偿原告500万元。
王军律师发文称,“近十九个月的诉讼历程,近六百个日夜的等待,台湾著名作家琼瑶《梅花烙》著作权维权案终审落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锤定音:驳回各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此刻,我们只想说:‘知识产权胜利了!原创精神胜利了!’”

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微博中称,由于正任编剧的电视剧 《宫锁连城》 抄袭自己的 《梅花烙》剧本。同年5月28日,琼瑶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包括于正在内的五方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12月25日,北京市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于正侵权成立,要求其致歉并与其他4名被告连带赔偿原告500万,同时出品单位应立即停止发行传播 《宫锁连城》。于正随后提起上诉。2015年4月8日,“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原标题: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二审维持原判 于正须赔500万(图))


作者: 吃宵夜的时候    时间: 2015-12-18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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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夜猫    时间: 2015-12-19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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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车耀锋    时间: 2015-12-1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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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奋妞    时间: 2015-12-24 03:24
都已经习惯了逛论坛,几乎每天都会看,氛围很好,这个确实是很难得。
作者: 正义之音    时间: 2016-8-8 01:28
知识产权胜利了!原创精神胜利了!
作者: 正义之音    时间: 2016-8-8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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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正义之音    时间: 2016-8-8 01:30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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