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媒体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106|回复: 4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社会百态] 放学后校门口被打伤致残 学校有无责任?

  [复制链接]
火凤凰 该用户已被删除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5-15 10:1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生放学后在校门口被打伤
去年5月6日下午6点左右,纳溪区新乐中学已经放学,该校男学生10多岁的陈明(化名)刚走到校门口外,就被已辍学的女同学姚青(化名)拦住。
此前,陈明曾在校园捡到姚青的校牌交给了保安,姚青一直不高兴。拦住陈明后,姚青要求他道歉。遭到拒绝后,姚青打了陈明一耳光,陈明还手打了姚青一耳光。见姚青被打,被姚青认做“干哥哥”的校外人员喻洪云立即冲过去,右手手肘猛击陈明的头部和颈部,致其当即受伤倒地。
冲突发生时,学校保安立即赶过去制止,赶到时陈明已倒地,保安当即将之扶起并拨打了110报警。后在民警帮助下将其送往医院,在治疗165天后共用去医疗费137435元。
后经司法鉴定,陈明为重型闭合性颅内损伤致右侧肢体偏瘫,肌力和脑外伤均构成Ⅲ级伤残,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今年1月11日,陈明将新乐中学、姚青及监护人告上法庭。
法院:学校没有过错不担责
4月25日,纳溪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喻洪云具有主观过错,客观上实施了非法侵权的行为,且该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被告姚青系引发喻洪云伤害陈明的必要原因。综合二被告的过错及原因,喻洪云、姚青对陈明的损害后果分别承担80%和20%的责任。
新乐中学是否应担责?法庭根据相关规定认为,本案事发在放学后的校门外,事发突然,持续时间很短,学校保安发现后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事后又及时护送到派出所和医院,并及时通知原告家长。因此,新乐中学尽到了管理职责,没有过错,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记者还获悉,打人者喻洪云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七年十个月,同时犯妨碍公务罪被判刑一年七个月,决定执行八年六个月。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荷塘月色 该用户已被删除
41#
发表于 2016-6-1 19:35 | 只看该作者
看民生,阅民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荷塘月色 该用户已被删除
40#
发表于 2016-6-1 19:3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媒体网,关注民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荷塘月色 该用户已被删除
39#
发表于 2016-6-1 19:35 | 只看该作者
常关注媒体网,让人受益匪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荷塘月色 该用户已被删除
38#
发表于 2016-6-1 19:35 | 只看该作者
了解一下情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4618

帖子

9448

积分

博 士

Rank: 8Rank: 8

在线时间
68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10-22
注册时间
2016-5-29
积分
9448
金钱
267
37#
发表于 2016-5-31 00:34 | 只看该作者
民生无小生,多关注茂名媒体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4618

帖子

9448

积分

博 士

Rank: 8Rank: 8

在线时间
68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10-22
注册时间
2016-5-29
积分
9448
金钱
267
36#
发表于 2016-5-31 00:34 | 只看该作者
了解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6-5-23
积分
0
金钱
35#
发表于 2016-5-27 12:55 | 只看该作者
很喜欢这里了。上网就上茂名媒体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6-5-23
积分
0
金钱
34#
发表于 2016-5-27 12:52 | 只看该作者
越办越强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主题

帖子

0

积分

幼儿园

Rank: 1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
1970-1-1
注册时间
2016-5-23
积分
0
金钱
33#
发表于 2016-5-27 12:36 | 只看该作者

媒体网越来越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茂名媒体网新浪微博|客服QQ: 1132836688|电话:13428161108|茂名媒体网免责声明:本论坛(mmmtw.com)所载所有内容皆为网友上传。 本论坛只为网友提供空间和平台,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QQ:1132836688 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的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茂名|茂名论坛|茂名人|手机版|茂名新闻|360导航|关于我们|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0428号 ( 粤ICP备2023141084 号-1 )  

GMT+8, 2025-6-22 17:13 , Processed in 0.596143 second(s), 4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