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至7日,茂名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某新等25人涉黑案。被告人被指控触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窝藏、破坏生产经营、非法采矿、开设赌场等多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以来,被告人何某新、何某森为壮大自己的势力,吸收一批社会闲散人员,以经济利益笼络等控制方式,通过直接组织、策划、怂恿、指挥、授意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何某全等人为骨干成员、积极参与者,以被告人巫某强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非法采矿、开设赌场、成立基金会发放高利贷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通过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妨害公务、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窝藏、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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