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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茂名市林业部门查处非法经营野生鸟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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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游子思乡
时间:
2013-11-22 08:27
标题:
茂名市林业部门查处非法经营野生鸟类违法行为
为保护野生鸟类等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昨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会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茂南区林业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对茂南区鳌头圩进行重点清查,查处非法经营野生鸟类违法行为。行动中,共查获省重点保护动物禾花雀鸟类等死体85公斤。
根据省的统一部署,今年8月份以来,我市林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风雷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行动重点打击在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等重要活动区域张网捕鸟、投药毒鸟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鸟类和国家、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全面清理天网、粘网、定置网、毒饵等危害候鸟安全的隐患,对辖区滩涂、稻田、河塘、果园、树林、山林内非法设置的捕鸟装置进行拆除,收缴支网用的竹杆,对收缴的捕鸟网予以现场烧毁,保护越冬候鸟栖息地和湿地环境。市林业局从森林分局和保护办抽调人员组成野生动物执法小组,对市区的市场、酒店、餐馆、车站等重点区域进行摸底排查,切实加大对相关线索的梳理排查,精确打击。
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出动执法人员800多人次,清查市场72个,清查餐馆(饭店)168间,立案查处各类人员58人,收缴野生动物4000多只,收缴捕鸟网具263张约2.3万平方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对收缴的野生动物活体作了救护、放生处理,对死体进行了掩埋处理。
市林业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拒食野生动物,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行动,共建生态文明。如发现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经营野生鸟类等保护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668—2987539(市公安局森林分局);0668—2987953(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办)进行举报。
作者:
郑香兰
时间:
2013-11-22 21:40
我们支持林业部门作法
作者:
挚爱太平洋
时间:
2015-8-25 16:26
作为一个茂名人,我深深地为楼主感到自豪
作者:
芳华园
时间:
2015-11-19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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