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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证女司机碾压女童致死 以过失致死罪获轻判缓刑 [打印本页]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10-17 07:05
标题: 无证女司机碾压女童致死 以过失致死罪获轻判缓刑
无证女司机碾压女童致死 以过失致死罪获轻判缓刑
10-15 07:05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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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视频:无证女司机撞倒女童碾压3次

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判其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从轻处罚考虑其自首和积极赔偿等情节


备受社会关注的“4·20”无证女司机碾压女童案有了新进展。日前,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严某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判决综合考虑其属于过失犯罪,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救治被害人、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因素,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新快报记者 胡珊霞 通讯员 陈结茹


认定女童全身只有头部被一次碾压


法院经审查查明,今年4月20日15时许,被告人严某芳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小车沿佛山市禅城区货站路扶西蔬菜批发市场A区10栋与11栋之间的通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A区10栋24号铺对开时,与通道上的被害人小娜发生碰撞,小娜倒地后被小车的右前轮碾压头部,后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同月26日死亡。


对于备受关注的“碾压次数”的问题,经鉴定,全身只有头部被一次碾压,又因该案发生在非公共交通道路,认定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严某芳在非公共道路无证驾驶,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但因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而导致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综合全案证据,公检法机关均认定严某芳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助女童家属获50万赔偿


案件发生后,小娜父母和被告人严某芳家属因对赔偿数额发生争议。今年6月2日,禅城区交警大队认定严某芳因无证驾驶,承担本次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小娜的家属联系了禅城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表示希望得到检察机关法律帮助。6月23日,小娜父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禅城区检察院同日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8月17日,小娜父母及严某芳的家属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确定了50万元赔偿金额及赔偿方式,并当场支付了首期赔偿款31万元。小娜父母向被告人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据介绍,被告人严某芳自己有幼儿待哺,其对过失莽撞行为造成邻家幼女死亡的结果悔恨不已,她的家人积极筹措款项赔偿被害人父母,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和解,被害人父母出具了谅解书,因此法院在量刑时依法把这些情况作为酌定从宽处理情节。


作者: 奋妞    时间: 2015-10-28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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