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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茂名交警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百日行动”媒体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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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4 18: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4日下午,茂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邀请各大媒体网站,电视台,茂名日报,茂名晚报等出席在迎宾二路交警一大队五楼会议室召开媒体通气会,向大家通报全省开展整治摩托车交通秩序百日行动的相关要求和情况以及清明前我市开展打击飙车和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现场各大媒体记者踊跃发言并提出宝贵建议,茂名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叶远强等交警相关部门负责人与媒体记者展开面对面的座谈,听取大家对茂名交通管理的工作意见、建议,和认真记录并逐一回答各媒体人员的提问。







    2018年以来,茂名市已发生一起涉及摩托车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趋势,据统计,2018年1至3月份全市共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般交通事故82起,死亡24人,受伤90人,从大数据结果显示,超70%交通事故源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引致。针对近期茂名市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严峻性、复杂性,为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茂名市实际,自2018年3月22日开始至6月30日,开展为期100天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从源头、路面、宣传、共治4个环节共同发力,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力争实现“两个下降、一个减少、三个提升”目标,即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明显下降;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较大交通事故数量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提升。

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
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7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期间,加强严查严管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
赶集赶圩、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周末等重点时段,尤其要加强13时至15时、18时至23时等时段的查处力度。

(三)重点道路
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的城市道路、城郊结合部道路、圩镇道路。



整治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整治期间,茂名市将组织警力对电动自行车、本地及外地籍摩托车保有量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摸清本地送餐企业、快递网点及其保有车辆情况;农村地区则依托农村“两站两员”,开展入村、入户清理调查,逐车建立管理台账。综合本地在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情况、涉摩涉电交通违法、事故情况,进行全面研判分析,深入查找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策略,确保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顽疾得到有效治理。

(二)强化路面管控。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加强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常态化管理机制建设。对发生涉摩涉电较大交通事故的,将落实“三倒查”措施,严肃追究县、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压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事故涉及超标电动车、非法改装的,将倒查追究销售、改装等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根据省厅交管局安排,每月10日、20日、30日定为全省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茂名市在每周也自行开展不少于1次区域整治统一行动。在行动中将结合实际设置临时执勤点,对城区整治将通过组织发动文明交通志愿者、义工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对乡镇整治则发动农村交通劝导员、“红袖章”队伍,在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重点道路开展专项查处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特别是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整治期间,茂名市将围绕“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主题,结合“五进”宣传活动,借助传统和新兴媒介,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同时加强警媒联动,开展随警采访、执法直播、典型曝光,增强宣传互动性,扩大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以学促管”、“学罚结合”,通过集中学习、体验式教育、参加志愿劝导服务等活动,抓执法、抓教育、抓养成,推动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守法、文明出行。

(四)强化协同共治。积极商请工信、质检、工商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严把销售准入关,推动政府出台回购、置换等政策,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形成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加强联合交通、城管、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统一行动,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秩序混乱地区。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销售、改装商店和窝点的打击取缔力度,严格落实处罚措施;积极协调运管、城管部门,加大对汽车站、地铁口、公交站、商圈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乱停乱放、占道拉客的打击力度;会同邮政、快递运输等部门,加强快递车辆管理,规范外观标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交通安全培训,压实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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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4 20: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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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4 21: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提高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安全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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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4 21: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百日行动”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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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4 21: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下,真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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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4 22: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很好,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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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4 22: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交通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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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5 06: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提高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安全上路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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