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望 在线时间 小时金钱 贡献 最后登录1970-1-1主题帖子精华积分0阅读权限200UID2410534 
 幼儿园 
 
 
	在线时间 小时最后登录1970-1-1注册时间2018-9-9积分0金钱  
 | 
 
| ★高 州 市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高州市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邓胜均与被执行人张彦永、吴兆丽民间借贷一案,被执行人张彦永、吴兆丽尚欠申请人邓胜均2137438元未偿还。因被执行人张彦永、吴兆丽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发出悬赏公告: 凡举报被执行人隐匿住处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人提供和本院已掌握的除外)等信息,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按执行到位标的10%比例奖励举报人。
 
 
 
   
 
 张彦永,男,1970年8月4日出生,汉族,高州市人,住高州市荷花镇平棉平当村31号。身份证号码:440922197008044210。
 
 
 
   
 
 
 
 吴兆丽,女,1966年12月8日出生,汉族,高州市人,住高州市荷花镇平棉平当村31号。身份证号:440922196612084249。
 
 
 
 
 举报电话:0668-6635032
 
 
 18165838110
 
 
 联系人:袁晓明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内容予以保密。
 
 
 
 
 
 
 高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四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