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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云浮一5旬男子强奸猥亵多名未成年女生,还以裸照威胁,获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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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5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2月5日,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委政法委曝光一起强奸、猥亵儿童案件。据悉,一名52岁的男子冒充女性通过网络聊天的形式,诱骗多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与其发生性关系。今年8月,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被新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李某某于不服上诉。今年10月,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男,52岁)通过网络聊天工具,冒充女性,诱骗多名未成年人(女,部分未满14周岁,均为在校学生)向其发送裸照。李某某以谎称发生性关系能治病、变美,以及到其学校公开裸照等手段,多次威胁、强迫上述多名未成年人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其中,部分未成年人仅向其发送了裸照,未答应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除此之外,李某某还将裸照及偷拍到的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视频保存给自己观看。


        该案因其中一名被害人在遭受被告人多次威胁后拨打12355青少年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求助,最后由共青团新兴县委到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新兴县公安局于2018年12月30日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2019年1月25日移送新兴检察院审查逮捕。县检察院于2月1日对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公安机关于同年4月1日以被告人李某某涉嫌强奸罪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新兴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依法审查案件后发现,李某某除了实施强奸的行为外,其诱骗未成年人发裸照供自己观看的行为,还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8月16日,新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10月16日,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网络环境下,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虽未直接与被害未成年人进行身体接触,但是通过QQ、微信等网络软件,以诱骗、强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未成年人拍摄、传送暴露身体的不雅照片、视频,行为人通过画面看到被害未成年人裸体、敏感部位的,是对未成年人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严重侵害,与实际接触未成年人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或强制猥亵罪。(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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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6 13: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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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2-19 1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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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3 12: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畜牲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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