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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狗头金”用不用上缴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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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楼主
发表于 2015-2-11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归捡到人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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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
沙发
发表于 2015-2-11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今中外的法律都对埋藏物(宿藏物)归属权作出了类似的划分,并不是偶然。因为,谁挖到了宝贝就归谁所有,这完全符合人们基于日常经验所建立起来的理性与感受。而且,从法理上来说,无主物所有权的“先占取得”立法原则,乃是对人的自然权利的承认。所谓无主物,我们视其为造物主给予人类的恩赐,人类获得造物主的恩赐,自古便以“先占先有”为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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