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医药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魏春(又名魏磊)恶欠100万五年不还
事因:
2010年10月23日魏春向沈XX借款一百万,沈XX经多次催还借款,魏春不肯偿还并否认曾向沈XX借款, 在2013年沈XX向法庭起诉魏春,最后茂名中级人民法院判魏春败诉,要求魏春偿还沈XX100万元及产生的利 息;直至今天魏春都不肯偿还借款……
五问电白政府:
1.魏春恶欠别人100万五年不还,为何还能跻身领导岗位?
2.魏春身为领导,居然恶欠别人100万五年不还,相关部门就不怕他挪用公款?
3.魏春恶欠别人100万五年不还,难道凭借是背景过硬?还是在他背后有保护伞,他就可以欠钱不还了吗?
4.请问电白区委政府,这样的“老赖”干部合格吗?这样的“老赖”干部你为什么还敢用?!
魏春(又名魏磊):男,出生1974年10,电白沙琅人,党员
曾是“电白县金电大酒店”“电白县魏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1989.09——1991.07 河南大学少林武术学院武术专业中专业毕业;
1991.10——1992.11 电白县沙琅镇派出所临时工;
1992.12——2008.11 电白供销社工作
2008.11——2009.01 聘任电白县物资集团公司经理( 聘任期4年)
2009.01——2014.11 电白县医药企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2014.11——现在 电白县医药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