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媒体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224|回复: 2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社会百态] 丈夫带救命钱携子消失 患癌妻子用烙铁“烫癌细胞”

[复制链接]
火凤凰 该用户已被删除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3-19 18: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03-19

图集


看女子烫癌细胞现场图

一则“年轻妈妈无钱手术,炭烧烙铁欲烫死癌细胞”的微博让山东菏泽市曹县郑庄乡村民丁珍引发争议。3月18日,跟随打工父母住在山东济南的丁珍告诉记者,2014年她患白血病,丈夫带着儿子消失,为此她曾报警但未获立案,如今没钱进行化疗,只能用“炭火烧烙铁烫死癌细胞”的偏方求救。


部分网友对丁珍的遭遇表示同情,另有网友质疑其“炒作想获得捐款”。曹县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丁珍的确曾向该局报警,后来警方将她的情况转给当地妇联协调处理。


此前,有网友发微博并配上照片称,2014年,山东女子丁珍生完儿子一个多月后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丈夫孙某和公公婆婆为逃避责任,将其仅剩的15500元救命钱与儿子带走“消失”,其前后治疗花费都是父亲从亲戚处借得。



微博称,目前丁珍跟随52岁的父亲,租住在济南历城区七里堡茶叶城附近,每个月靠父亲在餐厅洗碗的1500元工资为生。因无钱治疗,丁珍看到有偏方称“当人体内部的温度提高到42度的时候,将会对癌细胞有杀伤作用”,于是便让家人用烧热的烙铁贴近自己的皮肤以“烫死癌细胞”。


丁珍说,2014年8月她确诊后,丈夫拒付医药费并多次提出离婚,期间将一万多元孩子满月红包和孩子一并带走“消失”。


她向记者出示的法院判决书显示,丈夫孙某诉称,他与丁珍自2014年8月夫妻分居至今,现感情破裂请求离婚。2015年11月18日,法院判决称:原、被告结婚时间较长,且又婚生一男孩,原告应与被告一起共渡难关,对原告的离婚请求,不予准许,被告要求原告给付医药费及生活费,没有提交相关证据及具体数额,不予支持。


丁珍说,法院判决当天,“消失”的孙某在法庭出现了,但在判决后又立刻离开,目前不知所踪。记者3月18日拨打丁珍提供的其丈夫孙某电话,提示已停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火凤凰 该用户已被删除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6-3-19 18:57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男人比不上畜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火凤凰 该用户已被删除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6-3-19 18:58 | 只看该作者
希望病者尽快好起来,加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89

帖子

837

积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在线时间
32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7-20
注册时间
2016-2-29
积分
837
金钱
278
地板
发表于 2016-3-19 18:59 | 只看该作者
了解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89

帖子

837

积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在线时间
32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7-20
注册时间
2016-2-29
积分
837
金钱
278
5#
发表于 2016-3-19 18:59 | 只看该作者
关注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289

帖子

837

积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在线时间
32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7-20
注册时间
2016-2-29
积分
837
金钱
278
6#
发表于 2016-3-19 19:00 | 只看该作者
丢男人的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花落谁家 该用户已被删除
7#
发表于 2016-3-19 19:49 | 只看该作者
男的太没有良心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花落谁家 该用户已被删除
8#
发表于 2016-3-19 19:50 | 只看该作者
患病的妻子不但不顾,反而卷钱走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辉煌人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9#
发表于 2016-3-19 19:52 | 只看该作者
妻离子散,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正义之音 该用户已被删除
10#
发表于 2016-3-19 20:07 | 只看该作者
狠心的男人,不顾妻子重病,带走妻子的救命钱并携子走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茂名媒体网新浪微博|客服QQ: 1132836688|电话:13428161108|茂名媒体网免责声明:本论坛(mmmtw.com)所载所有内容皆为网友上传。 本论坛只为网友提供空间和平台,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QQ:1132836688 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的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茂名|茂名论坛|茂名人|手机版|茂名新闻|360导航|关于我们|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0428号 ( 粤ICP备2023141084 号-1 )  

GMT+8, 2025-6-26 03:51 , Processed in 0.734790 second(s), 4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