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样的决定,体现了习大大引领的新一届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气魄。此举赢得了民心,深深契合了习大大提出的从严治党的理念。一个人无论职位多高,只要他违背了法律就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以前人们认为,进入了中央“常委”就可以给自己的官位和安全加上保险,所谓“刑不上大夫”,但是习大大“打虎”义无反顾、泰山压顶似的气势,告诉世人:在法治中国的道路上只有公平正义才是永恒的价值。 中国历史上“首个宪法日”过去的第二天,中央就将处理周永康的决定向世界公布,这象征着走法治中国的道路是坚定不移的,拿周永康这只大老虎“祭旗”,也是对“首个宪法日”的最好纪念。周永康案件涉及面广,案情复杂,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未有,但是新一届党中央不畏艰难,办案人员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精神”,依照法律程序对身居中央常委级别的周永康进行调查。如今调查结果已经出来,周永康和违纪违法普通党员干部一样,经过党内处理后,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从周永康被调查到公布调查结果,整个过程是法治文明的典型案例。 俗话说:“军中无戏言。”习大大任职以来,他的治国理政的重大特点,就是尽全力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凝聚正能量。在2013年1月22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大大强调,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周永康这样的一个“大老虎”被“打倒”的案例,就是验证了习大大严厉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习大大在治国理政上“说到做到”,给了全国崇尚正义的人民以无比巨大的勇气和国家一起奔走在民族伟大复兴的大道上。 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宪执政,法律的约束范围同样包括法律的制定者,而不仅仅是约束被管理者。周永康案件调查结果公之于众,应该引起全国人民的反思。大家原以为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找关系能摆平一切问题”、“权大于法”等愚昧思想一下子在习大大提倡的正气包围下轰然倒塌。领导干部和全体国民都该从这样一个鲜明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唯有依法办事,社会秩序才会正常运转。“打虎”反应了习大大治国理政,善立利国利民的规矩,并严格执行的底线思维。 习大大立下的是清廉正直的政治生态“红线”,党内不能杂乱无章,党的纪律不该成为腐败者无视的文字摆设。习大大立下的是从严治党的规矩。“水至清则无鱼”不适用于党的纪律标准,党内组织生态必须做到“一尘不染”,一条清廉的政治“生态河”不能被个别人玷污,因为人民群众还要在这条“河”上洗衣淘米,过着幸福健康的日子。习大大“打虎”的行为是英雄壮举,同时也给党内的优秀干部以信心,“打虎英雄”习大大的壮举是在成就和赞扬党内的“真英雄”,一个腐败者不仅造成的是国家财产的损失,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腐败者堵塞了“真心英雄”的上升渠道,使得“英雄”成为失意者。习大大珍惜这些对党忠诚的“英雄”,所以他“打虎”是为了维护组织生态常青,使干部好苗子能够茁壮成长。 习大大立下的还是领导干部的道德规矩。一个领导干部他首先还必须是一个社会群体中的人,领导干部在道德上的要求比普通人要更高,可是周永康在道德上却沦陷了。据审查报告体现,周永康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这是严重违背党的组织纪律和一个社会公民该有的道德责任的表现,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在道德上出现偏差是决不允许的。习大大曾经指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周永康在道德上发生变质,他最后与党背离了,所以他连党籍也保不住。 习大大在人民面前立下的,还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最大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拜金主义的影响下,一些人认为“钱才是王法”、“权才是王法”,结果在周永康被审查处理之后,大家才发现“常委”也不是保险箱。只有在法律既定的轨道内运行才是真正的保险,整个社会都该从这个案件中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真谛。 习大大的“打虎”壮举,要实现的就是“人的真正平等”,而这一切需要法治作为前提,需要全社会、全民族都崇尚法治精神、坚定法制信仰。(学习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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