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媒体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图文热点
查看: 396|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社会百态] 深圳龙华一企业因非法排污 负责人被刑拘

[复制链接]
好123 该用户已被删除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9-22 1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深圳龙华一企业因非法排污 负责人被刑拘
来源:深圳商报  2015-09-22分享设置

本文导语:深圳龙华新区一家非法排污的污染企业被查获,企业负责人因此被刑拘。


记者从龙华新区环保部门最新获悉,该部门近日联合公安破获一家非法排污的污染企业,这是龙华首家因非法排污酿成苦果的“有牌有证”企业,企业负责人因此被刑拘。


据悉,龙华新区牛湖派出所公安干警16日前往观澜牛湖一企业执行一项特别的任务——对该企业的负责人依法刑事拘留。该企业于2003年注册开办,从事五金加工,有牌有证。


今年3月份该企业被新区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未经环保审批同意增设污染工艺,产生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入市政管道,进而污染水体环境。根据执法人员现场采样检测结果,该企业排放的废水中总铜浓度达85.7毫克/升,超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企业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除被处以十五万的行政处罚以外,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还将追究该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即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014年至今,龙华已查处12家“地下电镀厂”并移送公安机关,其中5名当事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分别被判处六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此次为首家“有牌有证”的企业因非法排污其负责人被刑拘,这也成为龙华新区首家因非法排污、其负责人被依法刑拘的企业。


据悉,今年龙华新区严查非法排污与无证排污,对于身边的污染环境行为,市民可通过拨打12369向市人居委举报,也可直接拨打龙华新区城建局投诉电话23336699或直接向当地环保所举报,举报一经查实,将获得1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记者 孙波 实习生 罗玲 通讯员 林志鸿 高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746

帖子

3613

积分

研究生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109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5-20
注册时间
2015-8-13
积分
3613
金钱
361
沙发
发表于 2015-9-22 20: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时间抢坐沙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奋妞 该用户已被删除
板凳
发表于 2015-10-7 14: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没什么话说,反正支持媒体网,跟着杨总就对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428

帖子

9110

积分

博 士

Rank: 8Rank: 8

在线时间
38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8-2-27
注册时间
2015-7-19
积分
9110
金钱
910
地板
发表于 2015-10-7 15: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路过及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428

帖子

9110

积分

博 士

Rank: 8Rank: 8

在线时间
38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8-2-27
注册时间
2015-7-19
积分
9110
金钱
910
5#
发表于 2015-10-7 15: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深圳龙华新区一家非法排污的污染企业被查获,企业负责人因此被刑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428

帖子

9110

积分

博 士

Rank: 8Rank: 8

在线时间
38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8-2-27
注册时间
2015-7-19
积分
9110
金钱
910
6#
发表于 2015-10-7 15: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很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428

帖子

9110

积分

博 士

Rank: 8Rank: 8

在线时间
38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8-2-27
注册时间
2015-7-19
积分
9110
金钱
910
7#
发表于 2015-10-7 15: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茂名媒体网新浪微博|客服QQ: 1132836688|电话:13428161108|茂名媒体网免责声明:本论坛(mmmtw.com)所载所有内容皆为网友上传。 本论坛只为网友提供空间和平台,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QQ:1132836688 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的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茂名|小黑屋|茂名论坛|茂名人|Archiver|手机版|茂名新闻|360导航|关于我们|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0428号 ( 粤ICP备2023141084 号-1 )  茂名市展翅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GMT+8, 2024-5-17 04:09 , Processed in 0.591495 second(s), 4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