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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茂名哑女的“脱单”呐喊:我哑,我没文化,但是民政局你不能剥夺我结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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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1-11 13: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光棍节”备受热捧,面对这“光棍节”的尴尬,有位来自茂名信宜的哑女却苦恼着如何在光棍节“脱光”?

11月9日上午,洪冠镇蓝村村21岁的哑女潘桂梅在父母双双陪同下,与男朋友(洪冠镇中燕村丘强)到信宜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准备登记结婚。


但在办结婚证时遇到了“麻烦”,因潘桂梅是哑巴,不会说话,不会手语,且由于从没读过书,无法书写“结婚申请”。


《婚姻法》有规定: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各写一份《结婚申请》并签名。而潘桂梅当事人不会书写,又不能口头表达自己的结婚意愿。她没文化,又残疾,来登记结婚无法表达自愿结婚的意愿,任凭父母怎说,但都无用。望着哑女潘桂梅的肚子“隆起”,男女双方家长都很担忧。如何才能领到《结婚证》顺利“脱光”呢?请网友为哑女支招!



有网友建议,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是不是应该为这种没文化又聋哑的残疾人适当开通“绿道”?在现场由其家人书写结婚申请和签名并签订代办确认书,允许哑女用肢体语言在现场向工作人员确认所书写的结婚申请为其自己的真实意愿!为了避责,建议拍好现场视频。




执政为民,民政局掌握着结婚大权,为何不考虑下这些生活困难、缺乏相应教育的聋哑人士,为其开辟正常的生活“绿色通道”呢?难道他/她们就没有结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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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1-11 17: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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