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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可连接    时间: 2015-10-15 12:02
标题: 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通告

通 告


  207国道高州段南塘治安卡口(3413km+900m)电子监控设备已投入使用,将对超速、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打电话、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5年10月12日

作者: 奋妞    时间: 2015-10-15 20:03
帮顶。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10-15 20:19
赶快通知的未知司机,同时也要做到符合交通安全纪律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10-15 20:20
电子眼好啊,还可有记录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10-15 20:21
电子眼好啊,还可有记录
作者: 好好先生    时间: 2015-10-15 20:50
这样就是警告那些不安全驾驶的市民,好事
作者: 杰仔杰仔    时间: 2015-10-15 21:08
这个做得好  应该成效显著
作者: 意在笔前    时间: 2015-10-16 00:36
好吧,了解了解
作者: 花落谁家    时间: 2015-10-16 19:05
注意行驶,遵守交通规则
作者: 花落谁家    时间: 2015-10-16 19:05
为了安全,行驶的时候不要打电话了
作者: 打破的杯子    时间: 2015-10-26 20:01
路过,支持一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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