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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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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可连接
时间:
2015-10-15 12:02
标题:
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通告
通 告
207国道高州段南塘治安卡口(3413km+900m)电子监控设备已投入使用,将对超速、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打电话、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5年10月12日
作者:
奋妞
时间:
2015-10-15 20:03
帮顶。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10-15 20:19
赶快通知的未知司机,同时也要做到符合交通安全纪律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10-15 20:20
电子眼好啊,还可有记录
作者:
火凤凰
时间:
2015-10-15 20:21
电子眼好啊,还可有记录
作者:
好好先生
时间:
2015-10-15 20:50
这样就是警告那些不安全驾驶的市民,好事
作者:
杰仔杰仔
时间:
2015-10-15 21:08
这个做得好 应该成效显著
作者:
意在笔前
时间:
2015-10-16 00:36
好吧,了解了解
作者:
花落谁家
时间:
2015-10-16 19:05
注意行驶,遵守交通规则
作者:
花落谁家
时间:
2015-10-16 19:05
为了安全,行驶的时候不要打电话了
作者:
打破的杯子
时间:
2015-10-26 20:01
路过,支持一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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