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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无忌 于 2016-9-17 12:09 编辑
2014年5月的一天,市民吴女士与丈夫叶先生在去市场买菜时,在赤坎区永宁路被一私人房屋院内的树木倾压至重伤。随后,吴女士被送往医院抢救,在住院治疗期间费用达十几万元,后续大笔的治疗康复费用尚需支付。
然而,这夫妻俩都是下岗职工,两个儿女都在外地读书,家庭生活来源主要是吴先生的退休金。
事故发生后,吴先生一家本不富裕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他们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医药费用。但是在起诉过程中,由于叶先生文化水平不高,不懂法律知识,多次到法院起诉,都因证据不足无法立案。
叶先生四处求助都无法解决,经有关部门介绍,叶先生到检察机关申诉,请求帮助。
赤坎区检察院民行科接到案件以后,经审查认为吴先生的情况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随即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在办案人员的努力下,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根据法律的规定,为吴先生准备了充分的材料。同时与法院进行沟通,很快赤坎区法院就受理了案件。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办案干警多次与叶先生进行沟通联系,对他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同时对有关问题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协助解决。
该案庭审过程中,两被告钟某某和湛江市某局都拒绝承担责任,两被告都请了律师出庭应诉,原被告对抗激烈。
经过2年多的诉讼,在事实和证据的面前,最终法院支持了吴女士的诉求。今年8月23日,湛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钟某某赔偿64万余元,湛江市某局赔偿27万余元。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检察机关的职能不断得到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职能也从单纯的诉讼监督,向行政监督、国家和人民群众权益保护的方面延伸。”办案检察官陈华新表示,“支持起诉是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职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部门将根据支持起诉的原则和立法意图,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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