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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茂名将严查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并公布信访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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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6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信访举报须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安排部署,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现将市纪委监委机关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存在失职失责等问题;4.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干扰和阻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茂名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地址: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五路28号大院1号楼一楼


    网络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maomingshi/


    举报电话:0668-12388




来源:茂名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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