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发言
- 在线时间
- 1338 小时
- 最后登录
- 2020-9-17
- 注册时间
- 2016-3-1
- 积分
- 25440
- 金钱
- 6280
|
阳江市阳西县新圩镇东水村委会河尾村地处贫困山区,这里林竹茂密,山清水秀,但农田却十分稀少,村民历来主要是靠竹木维持生计。2006年,东水村的21个自然村被划为省级生态公益林保护区。为了保障村民基本的生产生活,政府开始向当地村民发放补偿款,但河尾村补偿款发到2011年的时候却中断了。这究竟是为何,暗访组来到了河尾村进行调查。据了解,该村有一个村民叫陈某,30年前陈某及家人将户籍迁往了阳西县城,他发现村里有生态补偿款后又回来要求领取,但是该村大部分村民不同意。河尾村村长谭胜明称,“他户籍不在我们村里了,我们协议是按照在村在册户籍来发放的。”而当地镇政府认为,只要存在争议整个自然村都不能发放补偿款。新圩镇维稳中心主任陈统称,“我们财政所说有纠纷的就不能发出生态补偿款给村民。”暗访人员在新圩镇财政所看到,由于存在争议,从2011年至今的5年时间,已累计滞留补偿款达37万余元。暗访人员从广东省林业厅获悉,《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补偿对象是村或村民小组集体,对于原户籍在村、后已迁出的村民,则参照村民自治的办法,也就是说,由各户村民进行投票来决定户籍迁出者是否受益。遵照这个规定,河尾村先后两次进行了村民投票,绝大多数村民不同意给原村民陈某发放生态林补偿款。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告诉暗访人员,如果存在争议,提出争议方可到法院起诉,但并不能因此耽搁补偿款的发放。但村民陈某一直没向法院起诉,而补偿款却被这一个人的异议给耽搁了。5年多来,村民为这笔发不下来的补偿款急得团团转,多次向当地镇、县、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政府部门却搞起了“重视争议、搁置下发”。村民们称,“小孩读书、老人看病都需要钱,得到补偿日子会好过一点”,希望当地政府部门能够切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早日把补偿款发到村民手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