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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民声]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人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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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31 09: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修订后的《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办法》4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单位的,或打击报复信访人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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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6 09: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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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7 12: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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