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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昨日,市公安局云城分局云城派出所果断处置一起非法集会游行案件,违法行为人蒋某新(男,48岁,湖北省南漳县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12月24日上午,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在城区金山路某房地产销售中心附近有近二十人,采取拉横幅、叫口号等形式,非法表达诉求,后在兴云西路、星岩二路、城中路、市政府门口等地非法游行。接警后,市公安局云城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调派云城、天马派出所、巡警大队等部门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经调查,蒋某新等20余人系原某工地民工,因被公司拖欠工资。12月23日晚,蒋某新召集20余名工人开会,讨论去城区和市政府游行的话题,并煽动大家参加游行讨薪。
12月24日8时许,蒋某新等20余人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聚集在金山路某房地产公司门口进行非法游行。处置民警多次上前劝止,并告知未经批准的游行系违法行为,后游行队伍又到市住建局经城区到市政府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经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劝说仍不听劝阻。当天12时许,民警果断采取措施,将涉嫌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蒋某新、高某英等5人传唤公安机关调查,并收缴横幅三条。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非法游行的违法行为人蒋某新、高某英等5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警告的处罚。
来源:云浮广电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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