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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自己的工让他人无路可走?交警欢迎市民举报非法占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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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6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施自己的工让他人无路可走?罚!4月14日,深圳交警开展占道施工联合整治“ZD20”专项行动,集中警力合围罗湖区,严查各类违法占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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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随交警来到罗湖区的田贝四路,一工地在对人行道进行整修。交警查询发现,按照审批图纸,施工方应先占用三米宽的人行道施工,之后再施工剩下的一米宽位置。然而,施工方一次性把所有道路都占上了,造成人行道的连续性不够,市民在途经这个位置之后,要么从商铺前的停车区域走,要么从机动车道上走才能到达工地前方的公交车站,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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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现场约谈施工方,并依法作出处罚,责令施工方立刻整改恢复通行。民警介绍,占道施工也要有规有矩,施工前取得许可合法施工,施工时摆放安全设施规范施工,施工后及时恢复做好善后。
记者了解到,深圳交警将持续开展“ZD”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各区、新区开展合围,对施工工地全覆盖排查,对非法占道施工严厉处罚。《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开设路口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道路交通疏解方案,并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公示施工单位、施工期限、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并在距离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完毕,应当及时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恢复交通通行。未提交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提交的报告书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处五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罚款。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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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发现违法违规占道施工行为和占道施工路段存在交通安全、拥堵隐患的,可通过微博、微信、电话等渠道向深圳交警举报,交警部门经调查核实处理的会根据不同情形予以奖励,最高可获奖励1000元。市民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初步判断占道施工作业是否合法:观察施工现场是否有张贴、挂放工程概况牌,看看施工项目是否取得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核实现场位置、面积、期限与许可证是否一致,同时沿着工地走一圈,看看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施工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有没有及时清除现场、修复破损路面。
(原标题《施自己的工让他人无路可走?交警欢迎市民举报非法占道施工》)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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