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办法》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办法》的行为,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该办法施行以来,我市餐饮行业执行情况和市民反响如何?日前,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餐饮企业和消费者。
告别霸王条款,市民纷纷点赞
记者在市区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询问是否知道新出台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不少市民均表示有所了解,对于新条例的实施,纷纷点赞叫好。“以前每次去餐厅吃饭,只要一进包房,服务员就会给出一条最低消费的规定,让人感觉很不舒服。消费就消费,店家没必要设置那么多限制,这样吃饭都不自在。取缔了最低消费这一霸王条款,这对我们市民来说是好事,想怎么消费就怎么消费,这也杜绝了浪费。”陈小姐对记者如此说道。
最低消费被叫停,“茶位费”冒了出来
近日,记者来到市区高凉北路某酒家,询问禁设最低消费新规的执行情况。该酒家表示,现在没有最低消费的门槛,顾客吃多少算多少,而且只要店里的包厢有空余,顾客就可以使用。该酒家负责人还告诉记者,虽然之前实行过包厢费,但自新规开始实施,就已经进行了调整。
随后,记者又来到我市文明中路某西餐厅,一进门就发现该餐厅设有许多包厢,记者向服务员咨询包厢有没有设最低消费,服务员告诉记者,餐厅设有大中小房,大房最低消费280,中房白天最低消费150,晚上180,小房则全天最低消费128。当记者问服务员是否了解取消最低消费政策时,服务员却告诉记者,她们收的是茶位费,如果房间消费达不到最低消费,则收每个人
30元的茶位费。
记者还走访了市区新福路等餐饮场所较多的地方,发现不少原本设有最低消费的餐饮场所已执行了新规,但也有个别餐饮场所仍然存在设置最低消费的情况。
有餐饮业人士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设置低消的包厢的运营成本要比大厅高30%左右,叫停最低消费后,餐饮企业或会通过提高茶位费用、增加额外服务费等方式转移成本。这个问题应引起重视。
遇餐饮场所违规,市民可投诉
面对餐饮场所包间的最低消费,有市民表示不满,称亲朋好友在餐馆聚餐本是件很愉快的事,结果却因最低消费限制,让点菜的人感觉有负担,不时要考虑菜价。他们认为餐馆包间设最低消费的做法不对,应该让顾客按自己的实际消费结账。
记者就餐饮场所设最低消费的情况采访了市消委会。市消委会秘书长廖党表示,餐饮场所设最低消费是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并可向消委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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