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媒体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641|回复: 2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热点话题] 3辆车碾压老人后逃逸 第4辆车停车报警被判赔40万

  [复制链接]

438

主题

1010

帖子

4201

积分

研究生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192 小时
最后登录
2013-11-13
注册时间
2013-4-12
积分
4201
金钱
127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人被多次碾压示意图(制图李潇雪)
       原标题:3车碾压老人 前车跑了后车担责

       老人横穿马路被撞身亡,保险公司被判赔偿31万元,后车车主赔偿8000余元

       @华西都市报:成都市龙泉驿一条道路上,多辆汽车先后撞上60多岁的老人曾一(化名),前面的几辆车逃逸了,最后一辆车车主没有跑,还主动报了警。由于找不到前面的肇事逃逸者,死者家属将最后一辆车车主及保险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司机脸色都吓白了,下车后连说不是他撞死的。”2011年10月,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村民林先生目睹了一起离奇的车祸。多辆车碾压了同一位老人,而只有最后一位车主停下车报警。被碾压老人膝下无儿无女,唯一的亲人是年近90岁的父亲。而后,老人亲属将这位车主告上了法庭。

       近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龙泉驿区法院获悉,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最后一辆车碾过老人时,老人还有生命体征。法院判决最后这辆车主彭某赔付死者家属近40万元,其中3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其他车辆逃逸被挡获后,彭某享有追偿权。

       回放
       老人横穿马路 多车碾压逃逸

       2011年10月10日晚上7点左右,住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敬老院的曾一,吃过晚饭后在福利院附近的龙华路散步。该路段是双向8车道,道路中心由双实线分隔,并没有规划斑马线,老人在穿过马路,在中心实线附近被一辆银灰色微型货车撞倒,该车在不远处停了一会儿之后离开了。

       这一幕正好被柏合镇村民林先生看到,当时正在洗菜的他听到有碰撞声,而当他往事发现场看时,一位大爷已经倒在了路中央,微型货车停了一会便开走了。“撞人了,赶快去救人。”林先生一边喊妻子救人,一边冲下楼去救大爷,下楼过程中听到“嘭嘭”的撞击声。此时,二楼的住户隐约看见一辆白色卡车和一辆红色运渣车分别从老人身上碾过。

       林先生冲到院子门口后,又找了一把遮阳伞,想冲上去用伞挡住老人。谁知,没走几步,他又看见一辆红色QQ轿车从老人身上碾过,随后,这辆红色轿车似乎意识到撞到了什么,便刹车了。

       对话
       车主惊慌失措 看见老人动过

       从车上下来的彭某看清自己撞的是一个人后,惊慌失措连忙报警。“他脸色都吓白了,连说不是他撞死的。”林先生回忆说。随后,120救护车赶到,抢救后确定老人已经死亡。

       据彭某说,事发当晚,他驾驶一辆号牌为川A21***的红色QQ轿车,沿龙华路从龙泉方向往华阳方向行驶。车辆行驶到成环路柏合加油站路段时,他发现前方有障碍物,但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车子撞上后碾过去才停下。

       “发现撞着东西了,我赶紧下车,发现是一位老人,完全没有想到路上躺着一位老人。”彭某说,“看见老人的腿动了一下,便立即报警了。”

       经过警方鉴定,死者身上有被3辆车碾压过的痕迹。

       判决
       QQ车碾压致死 后车车主承担赔偿

       2011年10月28日,曾一亲属与彭某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不对老人尸体进行解剖。同年10月30日,老人被火化,彭某对其进行了安葬并支付了相关的丧葬费。

       对于碾人的说法,起初,彭某并不认同,他觉得自己车辆碾压的不一定是伤者,有可能是死者。但是,法院发现在2012年开庭时,彭某曾当庭陈述,他碾过老人身体时,看到老人的腿动了一下。法院认为这是一个生命体征的表现,综合其他证据,认为彭某碾压是造成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法院认为,曾一的父亲的损失共计39万余元,由彭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11万余元后,余额28万余元由彭某承担80%即22.8万余元,这其中的20万元由保险公司三者险限额内支付。龙泉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31万元,彭某赔偿8000余元。彭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审焦点
       最后一次碾压是否致老人死亡?

       多车碾压后,彭某碾压的到底是尸体还是伤者?此前,彭某曾经一度否认“碾死老人”的说法。

       而后法院根据目击证人证言、车辆血迹检验报告等证据,确定至少有1辆车对老人进行了撞击、碾压,而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具有高度危险性,彭某车辆和逃逸车辆对老人的损害,都足以造成老人死亡。加之彭某此前陈述,看到老人“腿动了一下”,因此,法院认为这是一个生命体征的表现,认为彭某碾压是造成老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法律延伸
       逃逸车主或担刑责 QQ车主还可追偿

       该案的主审法官说,案件目击证人证言、车辆血迹检验报告等证据来看,可以确定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在彭某之前至少有两车对老人进行了撞击、碾压,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而彭某在赔付了相关费用后,对逃逸车辆享有追偿权,一旦逃逸车辆被挡获,他将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偿。(龙泉法 华西都市报记者向鹤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8

主题

4592

帖子

4632

积分

研究生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828 小时
最后登录
2017-4-13
注册时间
2013-3-14
积分
4632
金钱
33

优秀斑竹奖灌水天才奖

沙发
发表于 2013-7-16 18:59 | 只看该作者
世间风景,我只愿与你途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帖子

2

积分

学前班

Rank: 2

在线时间
0 小时
最后登录
2022-1-24
注册时间
2022-1-24
积分
2
金钱
2
板凳
发表于 2013-7-16 20:36 | 只看该作者
又见车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6

主题

4351

帖子

4439

积分

研究生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792 小时
最后登录
2017-11-30
注册时间
2013-2-13
积分
4439
金钱
78

优秀斑竹奖特殊贡献奖

QQ
地板
发表于 2013-7-16 21:58 | 只看该作者
龙泰电气
主营:正弦变频器;LED照明:灯泡,光管,射灯;卤钨灯;小型断路器;漏电保护器;工业插头插座;接触器;电工胶布;电线
地址:茂名市红旗南路跃进街 龙泰电气配件专营店
业务电话:18476561536  158130006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8

主题

2667

帖子

2674

积分

大学生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206 小时
最后登录
2014-10-20
注册时间
2013-3-7
积分
2674
金钱
2

优秀斑竹奖特殊贡献奖

5#
发表于 2013-7-16 22:21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法律,让人不知如何说才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2

主题

2168

帖子

6944

积分

博 士

Rank: 8Rank: 8

在线时间
14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4-7-24
注册时间
2013-7-5
积分
6944
金钱
2492
6#
发表于 2013-7-17 01:12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情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843

帖子

869

积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在线时间
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5-1-21
注册时间
2013-3-19
积分
869
金钱
-5
7#
发表于 2013-7-17 09:27 | 只看该作者
90岁老父老年丧子,可怜
I am who I a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843

帖子

869

积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在线时间
0 小时
最后登录
2015-1-21
注册时间
2013-3-19
积分
869
金钱
-5
8#
发表于 2013-7-17 09:28 | 只看该作者
过车路还是要遵守交通规则走斑马线好呀
I am who I a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19

帖子

256

积分

初中生

Rank: 4

在线时间
11 小时
最后登录
2013-8-9
注册时间
2013-7-17
积分
256
金钱
30
9#
发表于 2013-7-18 00: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还是别开快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6

主题

2986

帖子

7288

积分

博 士

Rank: 8Rank: 8

在线时间
231 小时
最后登录
2016-12-17
注册时间
2013-6-12
积分
7288
金钱
1560
10#
发表于 2013-7-18 09: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无天理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茂名媒体网新浪微博|客服QQ: 1132836688|电话:13428161108|茂名媒体网免责声明:本论坛(mmmtw.com)所载所有内容皆为网友上传。 本论坛只为网友提供空间和平台,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 QQ:1132836688 本论坛的所有言论只代表发表者的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茂名|茂名论坛|茂名人|手机版|茂名新闻|360导航|关于我们|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0428号 ( 粤ICP备2023141084 号-1 )  

GMT+8, 2025-6-26 10:18 , Processed in 0.717967 second(s), 3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