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2日早上,茂名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市新闻发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纪委书记、调研员梁旭全同志向大家作情况介绍和政策解读。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市教育局副局长梁永豪同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管理科科长王志维同志。为了更充分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还特别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教育系统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还有市直属小学、初中校长等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每年5月至6月是我市社会各界、广大家长非常关注的市区初中、小学“入学报名月”。为让广大家长和学生及时了解今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要求,近日,本网记者在我市新闻发布会上就有关问题专访了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
一、请问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情况如何,办学水平是否均衡? 答:感谢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经常视察教育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教育工作,科学谋划,加大投入,统筹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教育创强工作取得了喜人成绩,农村教育面貌焕然一新。同时,重视办好市区教育,要求市直学校勇创一流,当好全市教育科学发展的排头兵,促进了市区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目前,市区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有27所(其中完全小学1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初中5所),在校学生64675人,其中小学生44339人,初中学生20336人;有26所通过了标准化学校的验收。可以说,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办学实力、教育质量已趋于高位均衡。主要表现在: 1、以标准化建设促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一是优化市区学校布局调整。随着市区发展中心东移,河东片学龄人口大幅增加,河西片学龄人口不断减少,我们及时调整学校布局,撤并地处河西的市十四小,原属市十四小片区的生源就近安排到市二小、市十三小。整体重建市四小。在河东片新建扩建学校,2010年以来新建了市愉园中学,2013年利用市一中旧校区创办市一中附校(初中),扩建了市十五中南校区教学楼和市十九小教学楼,增加学位近5000个,较好地解决了河东片初中入学难问题。二是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2012年以来有15所学校通过标准化学校验收,市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共26所,覆盖率达96.3%。另一所没有通过验收的新成立学校(市一中附校)也将在上半年接受验收。三是加强体育场地建设。近年来市区学校新建塑胶跑道运动场12个,使市直属中小学校实现校校有塑胶跑道运动场的目标。四是从“211”工程院校等高校招聘、招考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充实市区学校师资,并实行新教师抽签定校,均衡配置师资,有效提高了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整体素质。
2、以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2012年以来,共投入1600多万元添置多媒体教学平台622套。目前市直义务教育学校共有平台990个,基本实现班班有平台。同时,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抓好直属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制作,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使市直每所学校每个班级都能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以特色化推动学校内涵发展,让每所学校都精彩。我们从2012年开始,全面推进直属学校创特色工作。把学校特色创新纳入学校综合评价内容,加大力度推进“一校一特色”工作,计划用2到5年时间,使80%的市直属学校达到特色学校标准,50%的市直属学校成为特色品牌学校。各校结合本校和师生的实际,精心选定特色项目,发动师生广泛参与,掀起了创特色、促均衡、上水平、提质量的热潮。目前,市直学校特色创建已初见成效,有的以体育传统项目见长,有的以科技活动彰显,有的以国学教育为特色,有的以艺术教育为侧重点。2014年,我们共评选出首批9所市直特色学校,其中有7所被评为市特色教育学校,占全市首批特色学校的40%。全市创建特色教育学校现场推进会在市区召开,一批市直学校的特色项目获得全国和省的先进。 总的来说,市直属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日趋均衡,教育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广大人民群众也充分享受改革创新带来的教育实惠。《中国教育报》先后2次刊登市直属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省教育厅《教育简报》也向全省印发了局直属学校教育改革经验。今后,我们将继续推进市区学校均衡优质发展,致力于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请广大家长放心,在市区哪一所学校上学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倡导就近入学,不必跨区择校。
二、请问今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有哪些? 答:今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特色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以通过省的教育创强验收为动力,努力解决市区“大班额”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免试就近入学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市区公办初中、小学100%实行按街道划片招生,免试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 (二)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一致的原则。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调配、分批安排”的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请问今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是多少?学位紧张吗? 答:近年来,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规模保持在110个教学班左右,今年通过挖掘潜力,扩班至121个教学班。省规定的标准化小学班额为每班45人,最多不得超过50人;按最大班额50人计,今年最多只能招6050人。据从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今年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入学儿童(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为5821人,加上城中村、外来工子女等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预计需安排6300人左右。因此,今年市区小学学位十分紧张。为缓解这一压力,我们计划将茂南一小纳入市区统一招生,增加5个班250人,按这样计算,今年市区公办小学共可招生126个班6300个学位;再加上民办小学招生14个班668个学位 ,市区共可招生140个班6968人,可基本满足市区适龄儿童入学需要。
今年市直公办小学毕业生6695人,市直公办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24班6448人(省规定标准化初中班额为每班50人,最多不得超过55人)。为缓解这一压力,我们计划将茂南一中纳入市区统一招生,增加8个班416个学位。按这样计算,今年市区公办初中共可招生132个班6864个学位;再加上民办初中招生28个班1456个学位 ,市区共可招生160个班8320人,可以满足市区小学毕业生升读初中的需要。
四、请问今年市区小学、初中入学划片范围是否调整? 答:近年来,市区公办小学、初中100%实行依街道划片招生。划片原则主要有:一是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各区域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招生规模以及道路交通等情况,以学校地理位置为中心,尽量解决周边居民子女“相对就近”入学问题。二是科学合理原则。以学校办学容量为标准,结合周边学校和学生分布情况,以城市道路主干线为主,科学合理地划分学校的服务区域。三是和谐稳定原则。以和谐稳定为前提,对原学校的招生区域尽量少作调整。今年市区初中划片没有调整,小学划片略有调整,就是将新湖片原属市三小招生范围的学生一部分划到市七小,一部分划到市十六小;将春苑片原属市十八小招生范围的学生划到市六小,这样调整更加人性化,实现了市区小学、初中入学“东西不越小东江,南北不跨油城路”,学生上学交通更加安全、便捷。
今年划片调整较大的是茂南开发区即站南片,该片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小学从市八小划到茂南一小,入读初中从市十五中南校区划到茂南一中。这样划分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使该片学生上学交通更加安全、便捷。同时,为了扶持茂南一小、茂南一中办得更好,我们将与茂南区教育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在办学条件、师资提升、加强管理等方面支持茂南一小和茂南一中,并确定市十七小帮扶茂南一小,市一中附校帮扶茂南一中。
由于市区中小学分布不尽合理,以及学校办学容量的限制,使招生范围调整不能达到绝对的“就近入学”,只能做到相对“就近入学”,不能满足每一位群众的期望,敬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
五、请问今年市区小学、初中入学对象需要什么具体条件? 答:在市区报读小学一年级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具有茂名市区户籍,需在小学招生报名截止日即6月12日前入户;二是年满六周岁,即在200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在市区报读初中一年级也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具有茂名市区户籍,需在初中招生报名截止日即6月5日前入户;二是小学毕业(结业、肄业,下同)的学生。
如果没有茂名市区户籍而要求在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在市区有稳定合法住所并连续2年以上持有市区居住证;②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③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符合以上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交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其适龄入学子女可由我局统筹安排到市区学校就读小学或初中一年级。 考虑到有少数市区公办小学毕业生没有市区户籍,但长期在市区生活和读书,再回农村就读会带来很多实际困难,而河西片初中还有部分学位,因此,我们规定:在市直公办小学连续就读3年以上的非市区户籍毕业生,可申请统筹到市二中或市十九中免费就读初一。此外,市区民办学校可提供一定的学位,请没有市区户籍的学生家长到民办学校联系就读事宜。
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我局批准。 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与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事宜。
六、请问今年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报名和录取工作怎么安排? 答:今年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主要有三个步骤: 一是信息登记。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www.mmjcjy.com)了解招生政策、报名流程等信息,如实填写《茂名市区小学(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并设定密码(请本人记住密码),确认无误后打印该表并按时到区域学校报名审核。如网上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学校将退回家长重新填写。小学网上信息登记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6月12日;初中网上信息登记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6月5日。 二是报名审核。网上信息登记后,请家长按时持相关资料到区域学校审核,确认报名并取报名回执。 1、小学报名审核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1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请在上述时间内带齐入学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茂名市区小学(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到所属区域学校验核。 2、初中报名审核时间:2015年6月9日至1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在我局直属小学(含民办学校)就读的具有市区户籍的毕业生(含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的子女),在上述指定日期带齐入学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就读学校统一组织验核。具有市区户籍但不在我局直属小学(含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的子女,按期带齐有关资料到茂名市第七小学验核。 三是电脑派位。我局组织对学校上报的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分批安排”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所属区域小学、初中张榜公布,同时在报名时的网站公布。小学派位结果公布时间:2015年8月8日,初中派位结果公布时间:2015年8月15日。
家长可在上述公布日期起凭密码在网上查看(也可到区域学校查询)派位结果,如对派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后报我局直属学校管理科审核,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请问电脑派位怎么安排,如何落实阳光招生? 答: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的指示精神,今年招生工作实行“五公开”,即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条件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过程公开、招生结果公开,重点抓招生过程公开,电脑派位按如下程序进行:
1、具有茂名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如下程序安排入学: 第一批:就近安排区域学校:①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且户口簿地址与父母房产证地址一致;或属购房入户,房产证和户口簿地址一致的单独户;②三代同堂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三代同一户口簿;房产证属入学对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学对象父母无房产的。
第二批:统筹安排就近入学:③与父母同一户口簿,但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④租房居住(所租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一年以上,并办理市房产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2014年8月31日前)。 第三批:统筹安排入学:⑤挂户(户口挂在亲戚处或空挂在办公室、商铺、车库等非住宅场所);⑥只有户口簿,没有房产证的单独户;⑦租赁证未满1年。
2、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均统筹安排入学。有房产证的按上述③条件安排,租房的分别按上述④、⑦条件安排。
3、其他符合国家有关照顾入学政策条件的,按有关政策办理。 电脑派位严格按照以上7个程序进行。符合每个程序条件的学生招完后,如有学位,即启动下一个程序进行招生。如属符合同一程序条件但学位不够,则按户口簿、房产证、租赁证的年限和居住证、缴交社保的时间先后进行安排。 为了让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和监督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我们印制了茂名市区小学和初中入学流程图1万多份,发给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
八、请问报名审核时需带哪些资料? 答:请家长在指定时间内带《茂名市区小学(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和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交相应学校验核: (1)户籍资料:户口簿(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或相关资料)。 (2)住房资料: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已入住还未办理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3)其他资料: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属三代同堂和租房居住的,还需要提供市房产局认可的无房产证明(入学对象父母)。 (4)非市直属小学的毕业生,需提供现就读小学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应届生证明。 (5)进城务工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父母在市区的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证、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②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计划生育证明;④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在茂名市区借读的《就学联系函》。
九、请问今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哪些纪律规定?
答:为切实推进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努力解决“大班额”问题,迎接省的教育创强验收,市教育局成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制订了《茂名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十条禁令》,强化对招生过程全程监督: 一是严禁学校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 二是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考试成绩、奖励、证书等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 三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决抵制入学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四是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招生和变更计划招生,小学、初中必须按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计划、划定的学校服务区域、通过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招收学生,不得违规提前招生、点招学生、跨区招生,不得私自招收不符合市区入学条件和未达法定入学年龄的学生。 五是严禁公办学校通过民办学校选拔学生,民办学校不得为公办学校筛选生源提供帮助。 六是初中学校不得违规接收未正常办理入学和学籍登记手续的学生。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违规接收二次流动学生。 七是学校在入学工作中不得让学生家长为学校解决相关问题。并不得给学生家长摊派任务,如结算学校装修、购买设备、组织大型活动等费用。 八是严禁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违规向学生家长收取相关费用或物品。 九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举办重点校、重点班,新生入学后一律实行常态编班、均衡编班,严禁学校违规编重点班、实验班等。 十是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守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通报或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事关百姓利益,事关教育的公平和社会的稳定。规范招生行为既是教育问题,也是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恳请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予以理解和支持。我们要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大家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共同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在这里,我们教育行政部门要特别提醒有关家长, 阳光招生政策要求所有公办学校都严格按规定条件和规范程序公开录取学生, 家长千万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帮助解决您的子女就读问题, 以免上当受骗。我局也郑重承诺,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决抵制入学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我们欢迎广大家长朋友和社会各界咨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2291633、违规招生举报电话:2273467
教育局纪委书记、副局长、调研员梁旭全就2015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作了解读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嘉宾: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具体体现。每年5—6月是市区初中、小学入学报名时间,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为让广大家长和学生及时了解今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要求,下面,我就今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情况和政策向大家作一个通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统筹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特别是近两年,举全市之力,创建教育强市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中小学校面貌焕然一新。目前,市区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有27所,在校学生64675人,有26所通过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验收。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办学实力、教育质量已趋于优质均衡。主要表现在:一方面,随着市区发展中心东移,我们及时调整学校布局,整体重建了市四小,新建了市愉园中学,创办了市一中附校,扩建了市十五中南校区教学楼和市十九小教学楼,增加学位近5000个。目前,正在建设市龙岭学校教学楼和市新世纪学校综合楼,筹建市愉园小学。另一方面,以标准化建设促均衡优质发展,以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以特色化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市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96.3%,实现塑胶跑道运动场全覆盖、实现班级多媒体教学平台全覆盖。同时,加强学校管理,创办了一大批以体育传统项目、科技、艺术教育、国学教育为特色的特色学校。 总的来说,市直属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日趋均衡、优质,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投入,强化管理,致力于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请广大家长放心。 今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特色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以通过省的教育创强验收为动力,努力解决市区“大班额”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近年来,市直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规模保持在100至110个教学班,今年通过挖掘潜力,扩至121个教学班的招生规模。按省规定小学班额今年市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最多只能招学生6050人。根据公安户籍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今年有市区户籍的入学适龄儿童(即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儿童)为5821人,加上城中村、外来工子女等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预计需安排6300人左右。因此,今年市区小学学位十分紧张。为缓解这一压力,我们计划将站南片区茂南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小学茂南一小纳入市区统一招生,增加5个班250人,按这样计算,市区公办小学共可招生126个班6300人;再加上民办小学可以提供668个学位,市区共可招生6968人,基本满足市区适龄儿童入学需要。 今年市直公办小学毕业生6695人,市直公办初中计划招生124个班,按省规定的初中班额,最多可招学生6448人,未计算返回市区就读初一的市区户籍生,欠缺学位247个。为缓解这一压力,我们计划将站南片区茂南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茂南一中纳入市区统一招生,增加8个班416个学位。按这样计算,市区公办初中共可招生132个班6864人;再加上民办初中招生28个班1456人 ,市区共可招生160个班8320人,可以满足市区小学毕业生升读初中的需要。 近年来,市区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划片招生。划片原则主要有三点:一是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各区域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招生规模以及道路交通等情况,以学校地理位置为中心,尽量辐射周边居民子女“相对就近”入学。二是科学合理原则。以学校办学容量为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学生分布情况,以城市道路主干线为主,科学合理地划分。三是和谐稳定原则。以和谐稳定为前提,对学校的招生区域尽量保持连续性。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茂南开发区即站南片的适龄儿童、少年今年统一调整安排到茂南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小学茂南一小、茂南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茂南一中就读小学和初中,这符合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就近入学的要求。市教育局将与茂南区教育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对茂南一小、茂南一中的投入,强化管理,提升质量。 今年,在市区报读小学一年级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具有茂名市区户籍,需在小学招生报名截止日即6月12日前入户;二是年满六周岁,即在200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市区报读初中一年级也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具有茂名市区户籍,需在初中招生报名截止日即6月5日前入户;二是小学毕业(含结业、肄业)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我局批准。 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与茂名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 今年市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主要有三个步骤: 首先是信息登记。小学网上信息登记时间为5月12日至6月12日;初中网上信息登记时间为 5月12日至6月5日。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茂名市中小学综合管理平台登记相关信息。 其次是报名审核。网上信息登记后,请家长按时持相关资料到区域学校审核,确认报名并取报名回执。小学报名审核时间为6月16日至19日;初中报名审核时间为6月9日至12日。 最后是电脑派位。我局对学校上报的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分批安排”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所属区域小学、初中张榜公布,同时在报名时的网站公布。小学派位结果公布时间为8月8日,初中派位结果公布时间为8月15日。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事关百姓利益,事关教育的公平和社会的稳定。规范招生行为是既是教育问题,也是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切实推进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努力解决“大班额”问题,迎接省的教育创强验收,市教育局成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制订了《茂名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十条禁令》,强化对招生过程全程监督,严禁学校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考试成绩、奖励、证书等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我们积极倡导科学的教育理念,让大家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共同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今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为了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遵守招生纪律。对因招生政策变化给个别家长造成的不便,我们恳请理解和支持。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引进人才子女、随军子女等,我们将严格把关,按规定程序办理。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提醒家长,阳光招生政策要求所有公办学校都严格按规定条件和规范程序公开招生,家长千万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帮助解决您的子女就读问题,以免上当受骗。我们也郑重承诺,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决抵制入学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我们将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在《茂名日报》等新闻媒体刊登招生政策和报名入学具体办法。也欢迎广大家长朋友和社会各界来电咨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我们的招生政策咨询电话是2291633,违规招生举报电话是227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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