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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友面性侵他女友运将判10年
计程车司机黄国志20年前4度性侵好友的女友,第四次要逞欲时,黄竟把好友打倒在地,在好友面前,性侵其女友,黄被通缉躲了19年,但法网恢恢,去年在追诉时效到期前被逮获,最高法院重判黄10年徒刑确定。
目前仍在押的58岁黄国志,82年1月间以开计程车为生,在新北市租屋,因好友也在找房子,黄因此将其中一间雅房分租给好友,黄国志见好友的女友“小萍”(化名)颇具姿色,藉口开车带她去找男友,竟将她载到新北市五股山区,接着拿出美工刀威胁,性侵得逞,并恐吓她不得张扬。
一周后,黄某见好友外出,仅小萍独自在出租房间内,又拿出剪刀恐吓,再次性侵得逞;两天后,黄某依样画葫芦,3度性侵小萍。
1993年2月底,黄某搬出租屋处,小萍将被性侵一事告知男友,没想到黄某竟胆敢又跑回来想占小萍的“便宜”,黄撞见好友后,竟将友人打倒在地,第四度性侵小萍得逞后逃离。
黄国志犯案后逃亡,1993年9月29日遭通缉,2012年8月11日才逮捕归案,总计逃亡达19年,差一点就躲过性侵案的20年追缉时效。
法院审理时,黄国志坚称和小萍两情相悦,绝非性侵,但法官问黄:“那你为什么要逃亡?”黄一度语塞,高院判黄10年徒刑,上诉后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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