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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赤山监狱一在押犯用手机遥控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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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6 20:2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罪犯在狱中贩毒 监区领导办公室成“指挥部” 事发湖南赤山监狱毒贩电话遥控上下家运输“麻果”分监区长为其保管银行卡、充话费 9人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获刑。

湖南省赤山监狱的服刑人员顾某,以监区领导的办公室作为"指挥部",用手机"遥控"贩毒网的上家和下家,销售甲基苯胺片剂(俗称"麻果")5000克以上,直到其他省份的缉毒民警将顾某在狱外的同伙抓获,这起案件才被曝光。

《法制晚报》记者(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了解到,日前,赤山监狱三监区监区长任某、第三监区分监区长刘某、第四监区副监区长齐某和江某等9人,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受贿、贪污等罪名分别获刑。

"混得开"毒贩在狱中喝酒、打电话

去年,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特大贩毒案,涉及"麻果"5000克以上。

侦查过程中民警惊讶地发现,贩毒案的首犯顾某,竟然是个身处湖南省赤山监狱的服刑人员,贩卖、运输毒品的过程,都是他在监狱里用手机"遥控"社会人员实施的!

由此,顾某所处监狱的监狱领导、普通狱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刑、受贿、贪污的种种犯罪行径浮出水面。

顾某,是个因贩卖毒品被判无期徒刑的重犯。先后在赤山监狱第七监区、第三监区、第五监区、第四监区服刑。

服刑期间,顾某"混得很开",多名监狱干部和普通干警都明知顾某私藏、使用手机、违规使用现金、饮酒等,既不查处,也不向单位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报告。

2012年6月,时任三监区监区长的任某与顾某一起在犯人调度室喝茶。顾某提出,朋友卢某想来监狱和自己见面,请任某帮忙安排。

这时,赤山监狱湖南特种电机有限公司生产部民警袁某刚好进屋。袁某平时负责审批并陪同因技术协作、生产业务关系需要进入监区的外来人员进入监狱。

任某明知卢某与顾某的会见不符合规定,仍指着袁某,对顾某讲:"这个事情归他负责,找他。"

袁某答应帮忙安排。之后,顾某打电话将袁某、任某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卢某。

民警帮忙 接待同伙带其入监会面

民警袁某事后供述称,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他接到一个来自浙江台州的电话,一自称姓卢的男子说已经和监区长任某说好了,问明天是否可以安排进入监狱。他答应了,并要对方将人数、姓名、身份证号码发到他手机上。

第二天上午9点,卢某和顾某的表哥胡某来到赤山监狱找他。袁某说,他为二人办了手续,到狱政科签了字,将他们带到第三监区的生产区。

他交代,他是以“老板进来洽谈业务”的名义办的审批手续。审批表本来需要生产部的领导签字,但出于工作需要,领导签了一些空白审批表放在他那,一般只要他填写好了审批表,狱政科都会签字。

袁某承认,监区只允许与生产业务有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即使是一般会见,按照规定也只有犯人的亲属和监护人在办理会见手续后才可以在会见室会见。但监区长任某当着顾某的面,要顾某找他,他是看任某的面子,才同意的。

卢某也证实,当时他先打电话征得了监区长任某同意,之后又打电话给袁某。袁某不但同意安排,还提前一天接他们到监狱旁边的宾馆住下。

狱中密谈 副监区长办公室里商议贩毒

第二天,民警袁某带卢某和胡某在犯人就餐的地坪与顾某见面。袁某承认,按照规定,外来人员进入后必须要有警察陪同,不得离开视线范围,不得与罪犯攀谈、接触,不得擅自活动。

见面后,顾某提出到副监区长王某的办公室喝茶。民警袁某便将顾某、卢某带到王某的办公室,袁某、胡某到犯人调度室休息。

顾某、卢某单独在王某办公室里密谈了半个多小时。顾某交代,就是在这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顾某和卢某决定“里应外合”,一起贩毒。顾某在监狱内使用手机联系毒品的卖家和买家,卢某在外管理毒资。

电话指挥 在监区领导办公室联系上下线

之后,顾某被调到第四监区服刑。其间,开始从事贩毒活动。

法晚记者发现(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而顾某用手机“遥控”运毒、贩毒的地点,正是第四监区副监区长齐某的办公室。齐某不但允许顾某随意出入其办公室并使用手机,甚至还放任他换了自己办公室的锁芯。

齐某供述称,顾某经常到他办公室聊天。顾某把他办公室的锁换了以后,他多次碰到顾某在他办公室喝茶。

顾某还放了一些生活用品、烟等在他办公室。齐某说,民警袁某到他这里替顾某说好话,所以顾某经常到他办公室来,他就没反对。

齐某承认,自己不但知道顾某有手机,在他办公室使用手机,他本人还用顾某的手机给妻子等人打过电话,顾某也用手机给他打过电话。

顾某则交代,齐某一般一个星期才上一天班,他平时经常在齐某的办公室,还在齐某的办公室里放了一套茶具。他一般在齐某的办公室和保暖房联系贩毒的事情。

法院认定,顾某使用手机指挥上下线贩卖、运输“麻果”在5000克以上。顾某自己也承认,2013年12月到2014年3月,他在监狱内通过电话指挥卢某等人共贩卖“麻果”130000粒。

分监区长 为毒贩保管银行卡、充话费

曾担任过第三监区分监区长、第五监区生产干事、赤山监狱医院副院长的刘某,则是顾某的“后勤委员”。

顾某服刑期间,刘某曾帮顾某保管银行卡,并从卡中取出现金违规带进监狱交给顾某使用,还违反规定帮顾某带菜、烟、衣服等违禁物品,并帮顾某交手机话费。

顾某事后交代,他需要生活用品时就会给刘某打电话。刘某不但帮他带过现金、烟、茶叶、衣服等,甚至还帮他带过火锅。

此外,刘某还帮顾某保管银行卡,顾某在监狱内使用的现金大部分是刘某从这张卡上取出来的。

刘某还通过顾某“搞投资”。顾某的朋友开投资公司需要资金,顾某问刘某愿不愿意投资。2012年5月,刘某筹集2万元交给顾某,双方约定月息5分。

私藏现金 时常向监区领导送钱相约喝茶

顾某的“牛”,在狱中有目共睹。多名服刑人员证实,他们都看到过顾某在监狱内喝酒、打手机、使用现金,和刘某、任某这些监狱领导经常一起喝茶。

根据服刑人员的反映,顾某先后拥有过4部手机。

顾某的“牛”,还体现在他身为监狱内的服刑人员,竟然在监区内拿得出大量现金,在监狱内向监狱领导行贿。

法院查明,2011年年底,顾某为感谢三监区监区长任某的照顾,在任某办公室以拜年的名义送给任某5000元现金。

2013年2月,为感谢第三监区分监区长刘某的照顾,顾某在第五监区0号监舍门口送给刘某现金1万元。

据刘某自己交代,2013年2月,顾某调到第五监区服刑,刘某到第五监区去看望他。顾某为表示感谢,在第五监区0号监舍门口塞给他一个信封。

刘某承认里面有1万元现金,这些钱部分用掉了,部分打牌输掉了。

顾某则承认,用来行贿的钱,是他从平时藏钱的暗洞里拿出来的。

改造评优 领导签字减刑申请获通过

顾某不但在监狱里逍遥自在,还被评为“改造质量评估年度等次为A等”。

2012年9月3日,任某主持监区长办公会议,通过了顾某的减刑申请,并在“同意”栏签字。2013年2月经法院裁定,顾某的刑期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6个月。

监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罪犯减刑记录显示,监区长办公会议研究结果是:与会干警一致同意建议对罪犯顾某提请减刑。

而实际上,赤山监狱明文规定,凡因私自使用或私藏手机受处罚的,两年内不予减刑。

根据顾某的证言,被告人任某明知其有私藏、使用手机的行为,但并没有对其进行处罚。任某供述称其知道顾某有私藏、使用手机,违规会见、违规使用现金等行为,不符合减刑条件。

人物关系图

东窗事发监狱干警9人被查

2014年8月22日,顾某、卢某等人因涉嫌贩卖毒品、运输毒品被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移送台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监狱干警们也随之被查。2014年8月18日,替顾某保存银行卡的刘某被抓;2014年8月19日,给顾某提供“指挥部”的齐某被刑事拘留;2014年9月3日,带卢某等人入监的袁某投案;2014年10月18日,任某被刑事拘留。

拔萝卜带出泥,任某还被查出了其他犯罪问题。

法院查明,三监区监区长任某套取单位资金设立小金库,并将其中的23800元据为己有;在办公室收受罪犯易某8800元现金;收受赤山监狱多家食品供货商现金共计1万元。

陆续被查的,还有第四监区副监区长江某,第四监区兼职刑罚执行干事程某,第四监区兼职教育干事段某,第四监区片警舒某,第四监区二分监区片警、监区狱政干事莫某。

法院查明,江某、程某、段某、舒某负有确保片区实现“四无”和“七个不发生”、确保片区监管安全、严格管理罪犯、发现罪犯违反监规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报告及处理等职责。

监狱中有4人严重不负责任,发现服刑罪犯顾某脱离互监组、随意出入第四监区副监区长齐某办公室等违反监规的行为不予制止、未上报狱政管理部门,致使顾某脱离有效监管。

莫某严重不负责任,发现罪犯顾某使用违禁品手机、现金不但不制止、不上报狱政管理部门,反而与顾某手机通话、发送短信,致使顾某脱离有效监管。

涉案监狱领导、民警

案件宣判 一名监区长获刑四年半

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某等9人先后获刑。

记者发现,除任某被判4年半、刘某被判2年外,其他被告人2人被判缓刑,5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法制晚报》记者(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还注意到,在案9名被告人,除任某、刘某被抓后一直处于被羁押状态外,齐某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取保候审,莫某在被刑事拘留的第5天被取保候审。

而其他人包括袁某在内,从被查到法院宣判前始终处于被取保候审状态,从未被羁押。

判决书中提及了从轻的理由:任某在受贿罪上有自首情节,且到案后坦白了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减刑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袁某、齐某系自首;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玩忽职守的犯罪事实;江某、程某、段某、舒某、莫某系自首,且犯罪情节较轻,故免除处罚。

获缓刑监狱干警仍嫌判得太重

袁某、齐某虽然被判缓刑,但仍认为“量刑太重”。

齐某提出,他玩忽职守的行为与顾某等人贩卖毒品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请求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审查后认为,齐某身为监区副监区长,对于服刑人员任何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行为均有义务予以制止和纠正。齐某对顾某配其办公室钥匙,随意出入其办公室,违禁使用手机的行为不但没有制止,反而放任不管,最终导致顾某遥控指挥狱外人员贩卖毒品,齐某的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

历史追溯2008年曾有犯人越狱盗窃

湖南省赤山监狱原名湖南省第一监狱,位于沅江市赤山南嘴镇,总建筑面积12.9万平方米。

2008年初,一名叫刘宏的重刑犯从赤山监狱越狱,跑到上海疯狂盗窃,几天内作案金额就达10多万元。此案被全国媒体广泛报道。

在湖南省监狱局网站上,《法制晚报》记者(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找到了一篇题为《赤山监狱积极推进监区扁平化管理改革》的文章,该文发表于2013年11月,在顾某服刑期间。

文中称:“将近一年的改革,赤山监狱无论是队伍建设、监管改造,还是生产安全等方面都展现了新气象……警察明确了职责,强化了责任,全身心投入到服刑人员直接管理中。”

“监管改造有声有色。无论是监区领导,还是普通民警,都深入三大现场,做到有服刑人员的地方就有警察,发现问题及时询问和解决。罪犯改造积极性和改造质量得到显著提高,服刑人员的行为养成更加规范。”

“取得的成绩验证了改革方向的正确,赤山监狱将在正确的道路上,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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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不作为,害人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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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真的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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