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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中西校区,捉住偷车贼,绑住手脚,放在学校门口示众!!!

查看数: 4792 | 评论数: 46 | 收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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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10-15 18:58

正文摘要:

做贼故然是大错特错,捉到贼佬正确做法应该是送派出所处理。然而,作为一间学校,捉到贼佬却绑住他的手脚,放在学校门口示众!谁能无错,按正常的法定程序处理处罚后,为什么不留一条后路给那些曾经犯错之人?要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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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乐淘淘 发表于 2016-6-4 22:15
可恶的小偷,被捉了吧。活该
小乐淘淘 发表于 2016-6-4 22:14
关注
辉煌 发表于 2016-6-4 22:13
值得关注
辉煌 发表于 2016-6-4 22:13
看民生,阅民情
辉煌 发表于 2016-6-4 22:13
关注下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6-6-2 21:55
多关注茂名媒体网,让人受益非浅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6-6-2 21:55
每天上论坛看看,顶顶帖已成为我的一种习惯  !
正义之音 发表于 2016-6-2 21:54
对偷车贼就应这样惩罚。
雨淇 发表于 2016-6-2 21:53
做贼是犯法但要交到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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